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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來就不是那麼簡單了,唐繼光完全可以將硝石煉製為火藥出售,經過再一次加工後,利潤自然更高了。
另外硝石礦的藏量最少是二十萬斤,也就意味著很可能還蘊含更多硝石。另外挖硝石也需要人手和工具,這些都需要錢,算入成本當中。但無論怎麼說也好,這個硝石礦,唐繼光估計,依照自己的想法,將之利益最大化。減去成本外,怎麼樣說也應該可以撈到一萬兩銀回來。
唐繼光想到這裡,也禁不住為之驚喜,一萬兩銀啊!如果按照明朝米價作為人民幣參照物,一兩白銀可以購買二石,也就是二百四十斤米。現代一斤質量不錯的米三元,那麼一兩銀摺合為人民幣,一兩大概相當於七百二十元人民幣。那一萬兩!日啊!那豈不是七百二十萬元嗎?!唐繼光從來沒有想到過自己,居然如此有一天,擁有如此多錢的!都快成為千萬富翁了!
(註:上面的摺合併不完全準確,首先明朝一斤是五百九十克,比之現代一斤要多上九十克。另外明朝畝產也沒有現在這麼多,糧食供應比較緊張等等因素,請各位毋太當真。)
唐繼光還在琢磨,如何將利益最最大化。在邊上樊仲棠猶豫了片刻,說道:&ldo;七少爺,我覺得這個硝石礦交給船主來處理好,船主比較多門路!&rdo;
唐繼光一聽,臉色登時黑了下來,他對李旦心存感激不假。但送給李旦近千萬人民幣又是另外一回事,更別說唐繼光沒有就沒有多少錢。
如果說唐繼光有數十萬兩財富,那送李旦一萬兩還勉強可以咬牙接受,但叫唐繼光現在送李旦一萬兩,那不叫割肉,那叫挖唐繼光的心。
唐繼光冷笑一聲說道:&ldo;這事情我自有主張,樊叔就不必理會了!這次找到硝石礦的人雖然是樊叔!但主張出海的人去是我。&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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