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0章註釋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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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閩之奸徒,聚食於澳,教誘生事者不下二三萬人。粵之盜賊,亡命投倚為患者,不可數計。”——出自《崇禎長編》崇禎三年五月條。
2.在17世紀初期,全世界只有歐洲、明朝、日本在造船時用鐵釘連線,其中日本用鐵釘造船的歷史不到100年,此前是學的朝鮮木釘造船,16世紀才從明朝學去鐵釘造船。此外正如本章所言,從阿拉伯半島到印度半島都是用縫合船板技術,東南亞諸島則是捆紮船。
3.“餘鄉二三百里內,若輩皆好穿絲綢、縐紗,且色染大類婦人。生員讀書人家,盡為女人紅紫之服,此亂象也,餘每見驚心駭目。近日改得古詩一首:昨日到城郭,歸來淚滿襟。遍身女衣者,盡是讀書人。”——萬曆年間李樂《見聞雜記》
第12章:
1、“三十二年七月,西洋紅毛番長韋麻郎駕三大艘至彭湖,求互市,稅使高寀召之也。有容白當事,自請往諭。見麻郎,指陳利害。麻郎悟,呼寀使者,索還所賂寀金,揚帆去。”——出自《明史·沈有容傳》,韋麻郎即威布蘭德·範·沃韋克,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前身老牌公司派往亞洲的第二支艦隊的副司令,曾率荷蘭商船首次抵達摩鹿加群島的德那地,該島和蒂多雷是全球僅有的兩個丁香產地,為老牌公司帶來了鉅額利潤。
2、“近日福建抽稅太監寀,謬聽方士言:‘食小兒腦千餘,其陽道可復生如故’。乃遍買童稚潛殺之。久而事彰聞,民間無肯鬻者,則令人遍往他所盜至送入。”——出自沈德符《萬曆野獲篇·食人》。此事在《明史》中亦有記載,稱其“碎顱刳腦以食”。
3、“皇帝以呂宋久相商賈,不殊吾民,不忍加誅。又海外爭鬥,未知禍首。又中國四民商賈最賤,豈以賤民興動兵革。又商賈棄家遊海,壓冬不回,父兄親戚共所不齒,棄之無所可惜,兵之反以勞師。終不聽有司言,爰降旨特行令所在,遣使傳諭爾等酋長部落,令鹹改悔,畏天守善,其海外戕殺姑不窮治。爾等當思皇帝浩蕩之恩,中國仁義之大。”——出自萬曆三十一年馬尼拉大屠殺當事福建巡撫徐學聚《報取回呂宋囚商疏》。
第13章:
“又據千總陳士瑛稟稱:蒙差同洋商黃合興二船往咬留吧宣諭,至三角嶼遇夷船四隻,稱咬留吧王已往阿南國去,未得迴文。又髮夾板船五隻,直抵彭湖,要來互市。黃合興力止不允,撥番七名,將二船同夷船齊進大泥。瑛等謁大泥王。大泥酋稱:‘咬留吧酋各處吊回夾板船,要往彭湖,若不允市,必動干戈’。蓋阿南即紅夷國,而咬留吧、大泥皆番種結連,情形昭然可睹。”——出自《明季荷蘭人侵據澎湖殘檔》。
咬留吧即巴達維亞,荷蘭東印度公司的亞洲總部,今印尼首都雅加達。大泥,即今泰國北大年,荷蘭人在泰國最早的商館於1602年在此設立。
黃明佐生平事蹟史料不多,主要參考臺灣學者翁佳音《十七世紀的福佬海商》一文。
第14章:
關於李國助的生平,最早進行考證的是日本學者巖成生一的《明末僑寓日本支那貿易商一官Augustin李國助之活動——<華人甲必丹李旦考>補考》一文,但該文並沒有考證出李國助的結局。
《荷蘭平戶商館日記》中倒是記載了李國助之子的結局,原文是“1635年10月8日,海賊Augustin之子因其父是海賊而被綁在十字架處死”,後人有猜測李國助在此之前已被鄭芝龍除掉。
第15章:
1.三百千即《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的合稱,這三本啟蒙書的重字率很低,共計有2200多個不同漢字,古代私塾都是一年內教完,學識字的效率比現代教育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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