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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前世後來都是鏡頭找他,可之為新人,武戲真的要注意鏡頭,還要從頭學起。
下午的拍攝不知不覺就到了尾聲,李雪雪這會跑來給林遠送上了一杯優樂美,宣佈今天的拍攝圓滿結束。
見到李雪雪,林遠吸了兩口奶,拿出手機,這會從近江文學網上點開了一本小說給李雪雪看。
這部小說叫做步步驚心,創作才一個多月,人氣並沒有很旺,
看得林遠還有閒情雅緻讀小說,
李雪雪調侃道:“老闆拍戲之餘的私生活還挺美的啊。還有空看小說。”
“對啊,這小說不錯。我琢磨著會火。我對這部小說的作者蠻感興趣的,我很想拍這部戲。”
“這麼著,李雪雪,你幫我聯絡一下這個網名叫桐花的女作者,然後把她這部步步驚心的所有版權買下來吧。”
“什麼?老闆,你開玩笑的吧?”
李雪雪看著這部小說,人氣也不怎麼樣啊,而且才開書一個多月,這寫的真有那麼好,還要買她的版權。
李雪雪覺得林遠八成開玩笑的。
林遠無比認真道:“喜歡一本書就和喜歡一個人一樣的,沒有那麼多道理可講,反正你幫我找到她,把版權買下來就成。”
“你是說真的?”
“當然,我開玩笑的時候,不是這樣的表情,你懂的。”
李雪雪知道林遠的脾氣,他這麼嚴肅,怕是鐵定了的,而他決定的事,三頭驢也拉不回,“好吧。我試試看。”
“不是試試看,是一定必須要完成。”
“好的,老闆,遵命。”
接著林遠又詢問了一下有關專輯的事。
畢竟,買版權要錢。
自己出演這部小魚兒與花無缺雖說也有單集3萬的酬勞,40集也有120萬呢。
可一百二十萬,實在是太少了。
他只等著把專輯發售,然後迅速斂財呢。
林遠的這張專輯,囊括了十二首歌,李雪雪那邊和華藝當初談的分成是合作模式的。
歌手,製作方和經銷方各佔一定比例。
經銷商佔20,歌手看情況,而林遠這種基本靠自己創作完成歌曲的,比例會高一些,剩餘的全部是製作方。
因為製作方發行專輯,就要從整體的錄音,編曲,混音,樂手,造型,攝影,服裝,v,cd片設計,專輯燒錄,來整體包裝。
這需要昂貴的費用。
砍掉經銷商的20的分成,林遠自己歌手有20分成,剩下的60,製作成本,包括其他一些費用,李雪雪和華藝音樂談的是對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