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妹,咱家有錢了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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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但最多我也不會讓你作出三首以上來,並且,質量的話一定要讓我滿意才行。”寧楚說道。
莫離裝作一副思考的模樣,實則內心已經狂喜。
一年兩三首歌,甚至莫離還可以多送她一首,三年湊夠十首來,那麼如果寧楚的出價是三千萬的話一首歌平均三百萬??
而平時一首歌能賣多少錢?十多萬對於一個毫無名氣的人來說已經算天價了。
“那麼具體價格是?”莫離問道。
“四千萬吧,我前段時間給兩個品牌代言稅後剛好四千萬左右。”寧楚想了想,說道。
“光是兩個代言就四千萬?這麼多?”莫離感覺自己眼皮都跳了一下。
陳溪和陳煙也是被嚇了一跳,她們知道當明星很賺錢,但也沒有具體去了解過,沒想到光是幫兩個品牌代個言就能得四千萬,太誇張了。
“還好吧兩個都是法蘭西那邊的品牌。”
“四千萬的話是分三年?”
寧楚搖搖頭:“三年?沒必要,等我的團隊過來錄這首歌后就可以一次性給你。”
“這就不怕我以後寫不出質量好的歌嗎?”
“你笨啊,肯定會簽好協議啊。”
“”
“行,那等你的團隊過來我就把總譜給你。”
莫離點點頭,心中卻是有些激動。
這可是四千萬就這麼輕易的拿到手了?
不過莫離也很清楚,假如寧楚之後每張專輯都有這麼高質量的歌曲的話,創造的收益肯定遠遠不止這幾千萬。
但這些完全不關他的事,他也羨慕不來。
寧楚能創造這麼高的收益完全是因為她本身就已經是行業內的標杆人物,粉絲遍佈國內外不知道多少。
假如這些歌他自己拿去製作發售的話,或許能火,但火了之後,能出名,能賺到比四千萬還多的錢。
但之後呢?
成為明星?上綜藝?到各地演出?開演唱會?
這好嗎?這不好。
莫離並不想當公眾人物,即便他很早就知道自己已經有這個能力。
這就和為什麼許多大企業的高管們為什麼不去自己創業一樣是同一個道理。
能當上公司高管的,誰又不是精英中的精英?創業對他們中的一部分人來說其實不算難事。
但當高管拿著幾百萬年薪,住五星酒店,頭等艙,各種報銷,不比你創業舒服?
更何況不用擔當風險,而創業呢?一不小心就萬劫不復。
莫離也是這個想法。
一首歌別說賣幾十上百萬,當初《笑忘書》賣個十五萬他都滿足了。
當然,也並不是莫離不喜歡賺錢。
但動動手就能賺錢,為什麼要去辛辛苦苦當明星?
而且他也不是沒有其他賺錢的方法。
但成本實在是太高了,以至於沒辦法實施開來。
但現在有了這些錢就不一樣了。
起碼可以先試試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