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頁 (第2/2頁)
[日]米澤穗信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道理而獻身。因此,他沉默不語。從安東講出&ldo;那可是犯人的臺詞呢&rdo;之後,自己一直保持著似笑似怒的微妙表情,沒有開口。
安東說:&ldo;多數決。是結城殺了大迫與箱島。如果贊同,請舉手。&rdo;
渕的手緩緩地舉了起來。須和名依然交迭著掌心,動也不動。安東露出明顯不滿的表情。
&ldo;須和名小姐,你不贊同我的推理嗎?&rdo;
&ldo;推理?&rdo;
須和名的手放到自己的嘴角,噗嗤一笑。
&ldo;這個嘛……你說那是推理,實在有點……&rdo;
&ldo;哪裡不是推理了!&rdo;
安東激動了起來,關水拉拉他的袖子,低聲規勸安東。
&ldo;算了啦。&rdo;
&ldo;可是……&rdo;
&ldo;算了啦,這樣已經半數以上了吧。&rdo;
結城為之愕然。
安東扮演偵探,關水是助手,結城是被告發者。這樣的話,多數決的物件應該只有渕與須和名兩人而已。一個人舉手的話,贊同率是五成。
對此,結城畢竟還是提出了異議。
&ldo;等一下,不是必須過半數嗎?&rdo;
所謂的過半數,就是比全體的一半還要多的數量。如果物件是兩個人,得要兩人都贊同才能過半數。
但關水看也不看結城的臉,冷冷撂下一句:&ldo;錯了。根據規定,是半數以上。&rdo;
如果是半數以上,兩人中只要有一人贊同,就符合條件了。
關水從椅腳處拿出一本皮質裝訂的〈規則手冊〉,似乎是預先準備好的。在她翻開的那一頁上面,確實寫著:
(4)指出犯人的行為,若經由緊急召集的參加者半數以上認同,遭指為犯人者就必須關入〈監獄〉。不過,指稱別人為犯人者、遭指為犯人者,以及獲指名為助手者,不得參加此一多數決。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