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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眾律師認為林默能夠重啟庭審的原因。
現在答案即將揭曉。
只見林默鄭重的陳述道:
“審判長,我方當事人並不承認公訴方所有的指控,作為他的辯護人,我也反駁公訴方所有的指控,我認為我方當事人無罪!”
喔!
旁聽席和觀看直播的人群都發出了驚呼聲音。
“竟然又是無罪辯護?”
“好吧,我應該相信林律師的,他從不打簡單的案子。”
“那我倒想看看林默怎麼證明吳海無罪了。”
“....”
羅大翔和一眾法評人們已經習慣了,紛紛露出一絲微笑,這樣案子才有參考性嘛!
大家也想看看林默如何證明這20年前的案子。
咚!
王正華敲響了法槌:“請被告辯護人對圍繞你方提交的事實依據進行質證。”
林默提交重審的材料並沒有多少。
只有孫之的證詞,屍檢報告中對於燕蕊的記錄。
這兩點已經足夠啟動重審程式了。
孫之新的證詞能夠推翻二次吳海二次進入美術大樓的事實。
燕蕊的屍檢報告可以推翻吳海的虐待性性侵事實。
啟動重審說難也難,說簡單也簡單。
只需要能夠有新的證據,能夠推翻之前的證據,甚至其中一項,就可以啟動重審。
法院遵守的是“疑罪從無”原則。
意思就是,只要有一個證據不完善,就不能證明有罪。
而孫之的證詞直接讓吳海是否二次進入美術大樓這個事實,產生了新的疑點。
所以重審程式就已經可以啟動了。
至於剩下的證據林默為什沒有往上提交,這是老策略了。
提交了,公訴方也可以看見,可以進行針對性的佈局。
那當然是選擇不提交了。
當然,這種行為在一般情況下會引起法官的不滿,法官需要提前檢視證據,進行準備。
是的,法官也是要提前做足準備的。
你突然塞一個證據上來,法官當然不滿了。
不過嘛,要說林默之前的庭審還擔心的話,這一次可是一點都不擔心了。
要知道王正華可是主審啊,都哥們!
這時候法庭的大螢幕上顯示出了孫之的口供。
林默指著大螢幕說道:“審判長,根據卷宗記錄,20年前是趙仇律師進行誘導性提問,迷惑孫之進行的口供。
而如今,我找到了孫之,進行了再次確認。
雖說他認為二次進入美術大樓的人是吳海,但是他並沒有看見吳海的正臉。
所以我們不能妄下結論吳海返回了美術大樓!
孫之如今的證詞也是經過警方和專業檢測機構鑑定的。”
林默說完,所有的觀眾都沉默陷入了思考當中。
孫之也站上了法庭,在王正華的提問下,重現了完整的證詞。
就在大家仔細思考其中的邏輯時。
公訴席位上有人說話了。
“嗯,確實有道理,如果不能證明吳海二次回到美術大樓的話,就不能確定殺人兇手就是吳海,畢竟屍檢報告上顯示,燕蕊的死亡時間就是吳海二次返回大樓後的兩天,這兩天中間,沒有人見到吳海進入過美術大樓。”
大家都順著聲音望去,都看見了說話的人正是一本正經的蘇陽。
“說的有道理,不過感覺哪裡不對勁。”直播聊天室有法律大v評論道。
而這時候,躺在病床上的趙仇猛然直立了起來,指著蘇陽:
“蘇陽,你這個內奸特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