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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又有李科長在,她想找茬也沒機會,就只能想些其他辦法。
而新出的規定就給了她很好的理由。
財務科工作輕鬆,氣氛和諧,上班的時候大家少不了一起聊聊天,講講八卦。
原本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畢竟誰在辦公室會不說話當個啞巴?只要注意控制住音量就沒什麼問題。
可是一心想要出氣的吳副科長不是這樣想的,在這條規定上栽了跟頭就想從這爬起來。
所以規定剛出的那段時間,她基本上天天盯著財務科的動靜,一有些響動就找過來說打擾到她了,要求眾人道歉。
財務科的人當然不願意啊,畢竟他們自己說話的音量自己心裡有數,根本不可能打擾到她,就跟她爭執起來。
兩方可謂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鬧成一團。
但是有沒有被打擾到這件事是比較主觀的,吳副科長堅持表明自己被打擾到了,其他人根本沒有辦法反駁。
現在又沒有那種測量分貝的儀器,規定中的大聲喧譁也沒有一個很清晰的界定。
雙方爭辯了很久以後,還引來了領導,最後以財務科的失敗結尾,都不甘不願的給她道了歉。
財務科眾人當然是不可能服氣的,一定得把這個場子找回去。
也不用別的理由,還是大聲喧譁這一點,畢竟吳副科長在辦公室總是要說話的。
就這樣,雙方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一來二去,鬧的不可開交。
明明是一個很好的規定,但是因為某人的私心,有了一個不好的開始,最後變成了兩方爭鬥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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