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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說過,我出道這麼久,一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撲街。
人生總是那樣惆悵和無聊,每個人都在浪費光陰,最後總是隻能看著白濁的液體從指縫間流過……在我終於明白做一個作家應該付出些什麼以前,在我終於明白成為一個真正的作家意味著什麼前,我也在寫東西,爛得一塌糊塗。
那時候我是一個文藝小青年;現在我覺得這個詞是個罵人的話。我喜歡現代派的那些電影,喜歡解構藝術,推崇象徵主義……為了避免有人說我是故意在黑我就不提那些我愛的大師們的名字了,正如我一個朋友所言,很多年輕的作者喜歡運用電影的手法,卻表達得一點兒都不好。
讀者們究竟要什麼呢?我算是看明白了。你搞存在主義,搞反烏託邦,搞後現代手法,都沒用,他們不喜歡。讀者們是什麼?讀者們是群眾,是人民大眾!一個寫文的,你要做的就是為人民服務,寫他們最喜歡最渴望最想要看的東西……連為人民服務這一點都做不到,你算什麼作家呢?
讀者們要的是故事本身,而不是它亂七八糟的形式。他們需要傳奇性的故事,需要刺激性的故事,需要符合精神需要和生理需要的故事,需要狗血,大量的狗血!不然你為什麼以為臺灣偶像劇能那麼熱呢?簡單的來說,讀者要的就是三俗!
你一個大學畢業生,六級過的都很艱難,同學們一個個都找不到工作甚至只能去挑糞,社會上像你這樣的人大把,你憑什麼覺得自己寫的好?你憑什麼覺得自己能紅?
那個時候我這樣站在一地撲街的書本里,捫心自問;我是真的覺得自己寫得很好。我從小就開始寫文,從小到大一路都被稱為才子……雖然這個詞兒也好像是罵人的話,但好歹我總比榜上那群小白強啊!靠!
百合子認識我的時候,她是真的很欣賞我。她在一個不知名的地方弄到了我的文的隻字片語,然後發動搜尋大法千里迢迢地從一個小貼吧的連結裡到達了那個小論壇‐‐那時候我還在寫同人‐‐然後她迅速註冊了一個號,每天都追著我的更新,在整個論壇裡,只回我一個人的貼。
但是她得知我跑去簽約框框了以後,痛罵了我一頓:&ldo;你自以為你寫的好?在這裡你寫得好個p!我告訴你只要你撲街,你就沒有絲毫價值!&rdo;
我幡然醒悟。是啊,寫得好寫得不好又怎樣?網路文字的殘酷之處就在於此,每天都有上萬兆的作品資訊流傳出來,如果你不能被讀者選擇,如果你不能受到歡迎,那麼rry,你就是寫得不好,因為唯一的評判標準就是這個。
很殘酷,但是真公平。
比以往時代所有的文字形式都要公平。不用依附於政治、不用依附於某個協會……這才是真正的屬於讀者的文和屬於讀者的作家,即使很多時候大家選出來看的就是一堆垃圾。
是啊,也許很多轟轟烈烈的紅文不過是一堆垃圾,完結以後無人記得,但在這種評判標準下,如果你不能被他們喜歡,即使你是一部經典,也不過是默默完結,默默死去,不會有人知道,不會有人看到,不會有人記得。
我就寫了一大堆這樣不會有人記得的東西。它們差不多幾百萬字,靜靜地躺在專欄裡,被我群裡成天喊著放種子求種子的兄弟們高呼看不懂,被我書評區裡溫柔可愛的妹子們自由地無視……我以前就沒幾個讀者。
真不知道我是怎麼堅持下來的。
《天譴》是這其中的一本……不過它都寫了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