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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山賊見鐵鬍子倒地,紛紛過來營救,凌雲心想,看不出來,這幫山賊還挺講義氣,我就拿你們試試我的火系魔法。
此時凌雲收起五雷掌法,瞬發火球,專門攻擊山賊的頭髮,沒想到尋常的火球術難不倒眾山賊,畢竟山賊的戰鬥經驗也比較豐富,低階的火系魔法火球術還是傷不到的,凌雲發了幾個,連山賊的邊都沒碰到,身上還捱了幾下。
凌雲眉頭一皺,配上九宮八卦步再發火球,這下山賊吃不消了,凌雲步法詭異,不知何時出現在面前或身後,令人防不勝防,不多時,山賊差不都被燒光了頭髮,一個個腦袋光禿禿的倒在地上,疼的大叫。
凌雲哈哈大笑,鐵鬍子掙扎著站起,大聲叫道,“你個小兔崽子有點本事,大爺我認栽了,輸在你個小孩手裡,我沒話可說,士可殺不可辱,給我們一個痛快。”
凌雲問道,“你們為什麼要當山賊。”
鐵鬍子說,“要殺就殺,那那麼多廢話。”
凌雲笑著說,“誰說我要殺你,我這麼小,還沒殺過人。我只是好奇。”
鐵鬍子眼睛一亮,心想,我料對了,這小子不像個殺人狂,只想收拾我們一下。口中說道,“當年我得罪了個厲害的仇家,被逼到這裡,做沒本的買賣,一來二去,倒也習慣了這種自由的生活,我們做山賊的,一般只劫財不劫色,不到萬不得以的時候不會殺人,因為這世上高手太多,說不定哪天惹怒了誰或誰的親戚,整個山寨就會招來滅頂之災。
我們這個山賊幫規模不大,平時也只做些小買賣,大的傭兵團我們是不敢得罪的,沒想到這次倒黴,看走了眼,敗在你這小娃娃手中。”
凌雲仔細看了看鐵鬍子,發現模樣竟算的上英俊,只是被大鬍子遮擋著看不出來,心道,這恐怕是怕被人認出本來面目,當初這些山賊雖然可惡,並沒有殺我們,也沒有動麗娜和露絲,總的說來罪不致死,算了,繞了他們。
想到此處,凌雲說道,“我可以不殺你們,為了懲罰你們,交出1000金幣來。”
鐵鬍子差點沒倒在地上,心想,這小子還打劫起山賊來。
馬上變了個哭喪的臉,彷彿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樣,說,“小爺,你就饒了我們吧,我們已經半個多月沒有開張了,別說1000金幣,就是50金幣也拿不出來啊,弟兄們總不能喝西北風吧,這樣,你隨我山寨裡搜一搜,搜出超過20金幣以上,你搜出多少給你多少。
小爺,你魔法蓋世,將來定能大展宏圖,何愁沒有錢花,1000金幣到時候還不是手到擒來,再說,錢是個好東西,但你年紀這麼小,還有更多的東西值得你去追求,不要一味的追求金錢。”
凌雲苦笑,看來碰上了窮山賊,自己就想要點錢吃點好吃的,沒想到這麼困難,這鐵鬍子還教我人生的道理。仔細一想,這山賊說的不無道理,說道,“算了吧,看你們也不像有錢的,回去吧,以後少做惡事。這次就饒過你們,還有,那裡山賊更多呢?”。
鐵鬍子自然千恩萬謝,告訴凌雲,往西北走山賊眾多,也更厲害,與他們相比,我們只是小毛賊而已。說完,帶領手下眾賊回去了。
凌雲打定主意,現在不知道去哪裡,先拿山賊開刀,也增加點歷練。
凌雲從空間戒指中拿出個包袱,在地上撿了許多小石子,裝在包袱裡面,背在身後,乍一看,像背了不少錢一樣。這樣做是當然是為了吸引山賊。收拾完了之後,凌雲邁步向西北方向走去。
第二十四章 挑山寨
十四歲的小凌雲竟敢單人只劍獨挑上千人的山賊窩,結果會如何呢?本書第一個小高潮——蔥聾山血戰大幕即將拉開,一萬多字緊張刺激血腥慘烈的打鬥即將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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