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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了,她便動念想去走走。
田莊稍嫌遠,距永定門還有三十多里,來回需時大半日,多半要在那留宿一晚。她一介女流,總不好單獨去。可她又不想驚動梁霄,她出城本就是想躲一躲他。
明箏提筆給孃家兄嫂寫了一封書信,命瑗華派人送出去。接下來幾天梁家應當就要有動作了,她平靜地等待著,瞧他們會如何向她開口。
是委婉求她接納那女人和孩子,還是擺起婆母夫君的架子與她說教婦人本分。
明箏自問不是個濫好心的人。
她不會因為那女人可憐,就非要搶著主動去接納,不會因為梁霄有難處,就為他去找藉口開脫。更不會把錯處全部攬在自己身上,用賢婦的枷鎖把自己框住,逼迫自己去接納一個根本不曾尊重過她的人。
納妾,總要先她點頭吧?
便是個通房,也得由她安排,開臉擺酒,安排侍奉日期。
越過她去,先懷上孩子,再來逼迫她答應?何曾把她這個正室夫人放在眼裡?
她不去哭鬧,不去聲張,對梁霄失望是一方面,更多的是因為,她犯不著。
她何用屈身俯就一個不識禮數的人?
何用為一個上不得檯面的東西啼哭?
她更用不著,為爭風吃醋去作出任何難看的樣子。那女人不值得她如此,甚至梁霄,她都不確定,他是不是值得她如此。
太久的分別,真的會讓感情淡去。淡到,她甚至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愛過梁霄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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