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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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聽到這裡,安妮馬上請求丈夫把收音機關掉。 幾位記者開車到布郎克斯約翰·康頓博士的住地。康頓夫人說她將向丈夫轉告這一訊息,但康頓博士不會就此發表任何評論,或接受記者的採訪。 第一夫人依琳娜·羅斯福是當時少數幾位敢於公開對本案的裁決表示懷疑的名人之一。這位總統夫人也是著名的社會活動家、作家和演說家,後來還被任命為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她認為本案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布魯諾·赫普曼犯有綁架謀殺罪。羅斯福夫人對記者說:“整個審判過程在我心中留下了一個大大的問號。我並不是同情赫普曼,但我一直在想,也許他真是無辜的。” 《紐約時報》對赫普曼一案的裁決作了如下評論:“我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在霍普威爾的那個悲慘的夜晚到底發生了什麼。本案從一開始就是一個謎團。只有作案人的交代或新的證據的出現才能幫助我們澄清事實的真相。” 此時的布魯諾·理查德·赫普曼已是一貧如洗。愛德華·雷立說,他仍然對赫普曼的無辜堅信不移,但是沒有錢就一切免談。於是,羅伊德·斐歇爾代替雷立成為被告方首席律師,他與原四人律師團中的弗裡得利克·玻普繼續免費為赫普曼辯護。同時,安娜·赫普曼帶著剛滿週歲的兒子蒙菲爾德奔走各地,多半是德裔集居區,和那些相信赫普曼審判是一宗冤案的人們一起,以各種方式為本案的上訴募捐。一戰之後,德國因挑起戰端而遭到世界輿論的譴責,美國人中反德情緒十分普遍。也許由於這個原因,德裔社群的人們認為,赫普曼和他們一樣,也是種族歧視的受害者。 赫普曼始終堅稱自己與林勃幼童綁架案毫無關係。在被判刑的第二天,他對記者說:“我從未見過林勃家的孩子,也從未收受贖�金……�在上帝面前,我是絕對無辜的。”另一次採訪中他說:“即使他們現在對我說,只要我將事情和盤托出他們就赦免我無罪,我也無話可說。因為我已經告訴了他們我所知道的一切。” 《紐約時報》記者遠渡重洋,到德國採訪布魯諾·赫普曼70高齡的老母。老太太說:“我知道我的兒子是無辜的。但林勃希望這樣的結局,於是一切都按照他的意願發展。” 其實不少業內人士也有同感。查爾斯·林勃上校在為時33天的庭審中天天到場,這無疑給陪審團施加了極大的壓力,使他們幾乎不可能作出其他的裁決。法官托馬斯·特理查在主持審理本案的過程中明顯的語言偏向,以及原被告首席律師愛德華·雷立的不盡職,都使得赫普曼難以獲得公正的審判。基於這種種理由,赫普曼新的兩人辯護小組開始了為期一年的上訴。案子被依次遞到新澤西州上訴法庭和聯邦最高法庭,均被一一駁回。赫普曼的死刑執行日期隨之一推再推,這時已改期到1936年1月17日。
赫普曼有罪(13)
作為最後的努力,羅伊德·斐歇爾和弗裡得利克·玻普於1935年12月23日將本案遞交新澤西州赦免法庭,以圖把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當時的州長豪諾得·霍夫曼是該庭七名成員之一。1936年1月11日,赦免法庭以六比一否決了被告律師的申請,唯一的一張贊同票是霍夫曼州長投的,他的理由是,一本案不可能是一人所為,二輿論對本案的影響過大,用他的話說,是“報紙審判和裁決了赫普曼”。 此時離赫普曼的死期只剩下幾天了。豪諾得·霍夫曼親臨牢房探視,在與赫普曼一席長談之後,他決定利用手中的許可權再次推遲赫普曼的行刑日期,並宣佈將親自主持本案的重新調查。霍夫曼說他的目的只是希望案情能大白於天下。孰料此舉竟遭到全國人民的反對,各地報紙爭相撰文譴責新澤西州州長的倒行逆施,霍夫曼的政治對手們甚至準備伺機對他進行彈劾,可想而知,調查工作阻力重重。更糟糕的是,霍夫曼為該項調查而起用的首席助理、警探長埃利斯·帕克在辦案過程中因涉嫌綁架逼供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