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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在各處住宅裡。有幾次,嫻泰甚至以1500美元的收費專門替人偷帶墨西哥非法移民入境。 這些女孩子大多是文盲而且不通英文。嫻泰威脅她們不能逃跑,否則移民局抓著會被遞解出境。她們被迫每週工作七天,每天從早晨5點一直幹到半夜。她們得不到一分錢薪水而且經常挨打受罵。 1985年7月,嫻泰在拉斯維加斯的一名女傭阿美麗婭·俄索里奧翻牆逃到鄰居家中。她含著眼淚用結結巴巴的英語請求鄰人替她報警。
謊言織就的夢(9)
差不多同時,另一位在檀香山住宅的墨西哥女傭也請求鄰居芭微莉·斯通幫助她逃跑。“她每天當牛做馬奴隸般地幹活兒,但凱梅斯家從未付她一分錢。她的身上有燙傷。”芭微莉告訴警方。 那時候嫻泰和肯在加利福尼亞的拉荷納租住了一套公寓。8月初的一天,他們在那裡的一位女傭莫莉亞·維斯卡茲用對方付款方式打電話給她在桑坦納的親戚,訴說她在凱梅斯家所遭受的非人待遇,並請求為她報警。這位不懂英文的姑娘甚至不知道她身在何處,警方只得靠那個電話查詢她所在的城市和地址。莫莉亞可能是唯一的一位嫻泰在美國本土聘用的女傭。她於當年6月1日在聖地亞哥一個求職中心接受了這份工作,從那以後兩個月,她的親戚和家人一直沒有她的音訊,直到她打來這個電話。 1985年8月3日,嫻泰從華盛頓逃回加州後不足3周,她與肯在拉荷納再次雙雙被拘捕,爾後押解到聖地亞哥。奴役罪實在是太罕見了,以至於他們在聘請律師時頗費周折,有的律師甚至沒有聽說過這種罪名。他們最後終於聘到的一位律師坦承他從未接手過這類案子,只得現去圖書館查詢資料。自1977年以來,全美共有過15起奴役案。在加利福尼亞,上一樁奴役案發生於1982年,26名偷渡入境的印度尼西亞人被蛇頭以每人3000美元的價格,賣給巴維列山莊的大戶人家當傭人。 根據情節的輕重,法官為肯·凱梅斯設定10萬美元保釋金。於是在聖地亞哥監獄度過了三星期後,肯交款出獄候審。但法官拒絕保釋嫻泰。經華盛頓、拉斯維加斯和聖地亞哥三方法庭協商,嫻泰最後被引渡到著名的賭城受審。鑑於上次華盛頓的教訓,拉斯維加斯警方對嫻泰鐐銬加身嚴密看守。 1985年聖誕節前夕,嫻泰開始向監獄當局稱病,訴說的症狀包括:頭痛、暈眩、腸痙攣、高血壓、視力減退、面板乾燥、雙腿浮腫、蔭道瘙癢、面部麻木、口臭、牙痛、腳趾脫臼等等。聖誕節的第二天,獄方派看守押送她到內華達紀念醫院就診,三天後,嫻泰再次逃跑。 為三州協調此案的聯邦調查局很快查尋到嫻泰的行蹤。嫻泰逃跑的當天晚上借宿在一位名叫西娜·彼肖普的酒吧女郎的公寓裡,她告訴西娜她是被釋放出獄的。後來她又打電話給她的中學好友璐絲·坦尼,說是要去看她。璐絲家當時住在雷諾城,離拉斯維加斯約400英里。西娜·彼肖普同意與聯邦調查局合作。幾天後,當嫻泰再次與西娜電話聯絡時,西娜把嫻泰約到她工作的酒吧。這一次輪到嫻泰上當了。她還沒來得及踏進酒吧的門檻,就在停車場被緝拿歸案。 押解嫻泰去醫院的女警員因涉嫌受賄7000美元協助犯人逃跑而被解除公職。 嫻泰奴役案的開庭成了當地兩家報紙的頭條新聞,連全國三大電視網也播發了訊息。對大多數讀者和電視觀眾而言,在現代社會擁有奴隸簡直是天方夜譚,是隻可能出現在小說裡的故事。 近10名曾經在嫻泰手下當女傭的姑娘走上證人席,在翻譯的幫助下為公訴方出庭作證。她們中的每一位到了凱梅斯家以後,都被迫在一張英文寫成的契約文書上簽字,契約的一開頭是這樣一句話:“你在我們這裡最好是開心一點,因為從今往後這裡就是你的家,你永遠不得離開這裡。”姑娘們眾口一詞地譴責嫻泰拒付曾許諾給她們的工資和每週兩天的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