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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人支配的世界中,她已受到傷害。〃(紐約時報)末句是公式化的女權運動論調,將江青視為被壓迫的女性,令人失笑。

言歸正傳,且說史湘雲,由於我國曆來的俠女熱,多數讀者都覺得她才是寶玉的理想配偶。傳說中的〃舊時真本〃內寶玉最後與湘雲結合,我一向暗笑這些人定要把他們倆撮合成了才罷,但是四詳紅樓夢後,看法不同了。

〃四詳〃發現早本不自黛玉來京寫起,原有黛玉來之前,湘雲小時候長住賈家,與寶玉跟著賈母住一間房──介紹湘雲的時候大概有容貌的描寫了──都刪掉了,包括湘雲襲人暖閣夜話──第三十一回在二人談話中追敘──湘雲當時說的〃不害臊的話〃──有關婚事,因為是在襲人賀她定親時提起的;也與她們倆過去深厚的交情有關,因為湘雲接著就說:〃你還說呢,那會子咱們那麼好……〃〃不害臊的話〃當然是湘雲說但願與襲人同嫁一個丈夫,可以永遠在一起。如果湘雲真與襲人一同嫁給寶玉,結果襲人倒走了,嫁了蔣玉菡,還是不能在一起。預言的應驗含有強烈的諷刺,正像許多神話裡有三個願望一一如願,而得不償失,使人啼笑皆非。

是否因為結局改了,所以同事一夫的伏筆也刪了,連同寶玉湘雲青梅竹馬的文字以及湘雲相貌的描寫?

第三十一回的金麒麟使黛玉起疑。回前總批說:〃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周汝昌認為此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指寶玉最後與湘雲偕老。他這樣解釋這條總批:

論者遂謂此足證麒麟與寶玉無關。殊不思此批在此只說的是對於〃木石〃來講,〃金玉〃已定。若麒麟的公案,那遠在〃金玉〃一局之後,與〃木石〃並不構成任何矛盾。當中尚隔著一大層次,所以批者語意是說黛玉只當關切金玉,無庸再管麒麟的事。

──〃紅樓夢新證〃第九二四頁

這當然是強辭奪理。黛玉怎麼會不關心寶玉將來的終身伴侶是誰,何況也是熟識的,與自己一時瑜亮的才女,即使他們的結合要經過一番周折。

但是一直有許多人相信〃白首雙星〃回目是指寶玉湘雲。因此脂批又代分辯,批迴末一節:〃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表示這兆頭應在衛若蘭身上。

八十回內衛若蘭只出現過一次,在第十四回秦氏出喪送殯的行列中。秦可卿的故事來自〃風月寶鑑〃。〃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秦氏大出喪,才有衛若蘭其人。問題是秦氏喪事寫進此書時就有衛若蘭了,還是後添的,在弔客名單末尾加上個名字。

〃風月寶鑑〃一收入此書,書中就有了太虛幻境。太虛幻境的冊子與曲文都預言湘雲早寡:〃展[即'轉']眼吊斜輝,湘江水逝楚雲飛。〃〃廝配得才貌仙郎……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

已經是〃斜輝〃,夕陽西下了,而且〃終久〃,顯然並沒有再婚。如果當時還沒有衛若蘭這人物,那麼她嫁的還是寶玉──〃才貌仙郎〃不會是無名小卒。但是從來沒有寶玉早死之說,

而且曲文明言金玉姻緣成就,若是婚後寶釵早卒,續娶湘雲後寶玉也早死,成了男女主角三人都早死。所以還是隻能是〃風月寶鑑〃一搬過來就添寫了個短壽的衛若蘭,作湘雲的配偶。從此湘雲的命運就是早寡守節,不能與任何人偕老。〃白首雙星〃顯然是早本回目,因此衝突。這早本沒有衛若蘭,已有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當然就是指此回的寶玉湘雲。

──〃四詳〃認為〃白首雙星〃原指衛若蘭與湘雲偕老,書中有了太虛幻境之後,十二釵都屬薄命司,才改湘雲早寡,是錯誤的。──

顯然早本有個時期寫寶玉湘雲同偕白首,後來結局改了,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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