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章 分家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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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還不成為一幫老夥計的笑柄嗎?”
“我也不想啊。”
可?
“爸,媽,如果我什麼都不求的話,你們能給我什麼啊。什麼好東西都給了李國全,到我手裡,但凡露出一點來,我也不會做出這樣的決定啊。”
李國華反問道。
都是成年人。
沒有一個傻子,沒有什麼權利與義務的平等,既然要爭,那自然是全都要。
既然不爭。
那還不如全部的捨棄,這大不了以後帶點水果回家就行,哪怕是以後,這但凡李國全對他們不好,也不可能直接過來找他。
“給你什麼。”
“小兔崽子,這是怪我一碗水端不平啊。”李向文無語道。
“難道不是嗎?”
“我不是阻止弟弟結婚,只不過是有些好奇,他結婚為何要我搬出去,還有三件套,工作的事情,你都給弟弟安排好,為何就是不能替我考慮一下呢?”
李國華面容有些平淡。
可心裡不是滋味。
“這誰讓你沒有提前結婚啊,這若是你在前面,那就是你的。”姚荌荌苦笑的解釋道。
“工作呢?”
這?
有些事情不是靠說的而是靠做的。
母親年輕,這還不到退休的年紀,哪怕提前早退,售貨員基本上都是女的,哪怕是李國華想要接班,其實也有些困難。
這崗位是真的吃香。
外加他還有一個妹妹,這怎麼也不能跟妹妹爭奪。
也就導致李國華作為家裡面的老大,這一切必須要靠自己去爭取。
無奈啊。
“父母沒有什麼本事,希望你見諒。”李向文無奈道。
“你的選擇我們也看在眼裡,安排不了你,那以後你只能靠自己,我們也不會輕易找你的,就像前院的許大茂,當初不也雞賊的將許父母跟弟弟妹妹給支走,才一人獨佔兩間大瓦房。”
“不過發達了,以後也不要忘記常回來看看,這一次,你弟弟結婚,那我就做主將這個家分開,你也不要埋怨我們。”
李向文作為家裡的頂樑柱。
對於李國華的選擇。
也是理解的。
無可厚非。
這總不能什麼好處都是老二的,自己偏偏還要付出那麼多,誰的心裡也會不平衡的。
生活難堪。
李國華走出屋。
鬆了一口氣。
他也不想分開。
站在後世的角度,覺得自己的所作所為實在是不孝順,這怎麼能這樣傷父母的心呢?可是真的當到了這個時代。
才發現。
什麼是身在江湖,生不由己。
家裡房子不夠住。
必須有一個人要搬出去,他的妹妹是一個女子,在家裡勉強住上幾年,以後要嫁人的。李國華作為一個男人,若是還在家裡居住。
可非常的不方便。
住在客廳。
可以後起夜怎麼辦?
怎麼還想看看弟媳的身材長相如何。
禽獸嗎?
這以後掙錢了,孝順父母不,這李國全哪怕是接了父親的班,也只能從最低階開始幹,比起那些初來乍到的人當臨時工。
好處就是直接正式工起步。
可想要往上升。
不容易。
李向文在郵局幹了二三十年,這都還是一個普通的職員,難道還不能說明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