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收服松鼠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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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鼠的習性裡有這麼一個強迫症,就是冬季以前儲存食物!
跟田鼠似的,就算已經足夠吃到春天,但是隻要見著吃的,就想帶回家屯起來。
所以三年災害那會,好多人家吃不飽的就去掏松鼠和田鼠洞,運氣好的能掏出來十來二十斤。
張初一不是沒想過等把松鼠的囤貨搬完以後再解決掉小傢伙。
畢竟上一世看過一篇文獻,在五六十年代,松鼠皮跟黃皮子的皮還有紫貂皮,狐狸皮都是華夏吃虧創匯的重要來源。
那會還有人專家開會鼓勵大家打松鼠,一張皮子一萬塊!
當然這一萬塊相當於第二版人民幣的一塊錢。
就算是這樣,積少成多,隨便拿繃弓子打打一天也能收入個十幾二十塊。
要知道,即使到了七十年代,林場裡的臨時工工資也才十八塊,正式工跟隔壁傻柱一樣才33塊。
這下好了,全民打松鼠!又沒危險又好打。
當時做彈弓的的皮筋要麼是小姑娘的頭繩,要麼是廢舊輪胎剪下來的黑皮筋。
再加上做彈弓的樹杈子得選小榆木或者結實木頭的三角樹杈。
那個年代用鐵絲的也少,原料不好找。
挨著林子的各家各戶都做彈弓子,原材料的稀少讓當時誰家的條件好壞完全取決於誰家的彈弓多。
在街上誰要拿著把老榆木,盤的油亮的黑皮筋彈弓子,那已然成為街上最靚的仔!
後來隨著出口量的增加,松鼠皮子的減少,一張松鼠皮子的價格也水漲船高。
於是惡性迴圈開始,松鼠的數量越來越少,以前家家戶戶院子裡隨處可見的小傢伙,後來連屯子周圍都不常見了。
後來張初一有次喝酒喝多了才知道,那個時候,榆樹屯張春福大爺早就發現了這一點,甭管什麼生物,強也好弱也好,在山裡都是討食的,別覺得你是人好像就高一等。
於是聯合大隊幹部,組織了愈演愈烈的打鼠行動,為此好多屯子裡的人不理解,覺得是眼紅他們變有錢了,集體還上公社鬧過。
那段時間張春福沒事就領著民兵隊員進山打野牲口,今天一頭野豬,明天幾隻狍子。
家家戶戶分肉,皮子材料賣錢,隊裡一分不要,全分到戶。
也得虧榆樹屯離得林場最遠,好多不正之風沒傳過來。
這才有瞭如今張初一隨意溜達就能碰見松鼠,收為寵物的機會。
可能,這就是生態平衡吧,在這個肚子都吃不飽的年代,還有人管動物的死活麼?
所以張春福一家成了別人眼裡的另類,本來渴望打獵的兒倆兒子和閨女,也都去了林場,小兒子更是因為跟著老爺子進山,沒守規矩,偷偷端了老淹子(人參生長的地方)的棒槌窩。
甭管啥年份的都摘了賣錢,後來被張春福發現,狠狠地打了一頓,摔折了槍。
槍是獵人的心頭肉,小兒子張林軒死不認錯,非說自己老爹是死腦筋,老古板,攔著村子裡的鄉親們致富,見不得別人有錢。
後來事情鬧得挺大,張春福跟孩子們分了家,小兒子也遠走他鄉,說是老死不相往來。
這都是後話。
邊抽菸的功夫,就見保國同志一趟又一趟,抱回來一小堆榛子,松子和山核桃 呼呼的喘著大氣。
哈哈,行啦行啦!
逗你呢,下回可別偷襲了!
來來來,那松鼠多,領我去!
幹得好了,賜你一個“三姓家奴”的燙金牌匾!
還得是你張初一會玩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