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亭朝他開火時,他正在翻越第二道鐵柵欄,子彈從他身邊掠過。
再說300磅,把史密斯放出監號又接著睡,還誤了按時換崗,早把史密斯忘了。上了崗亭接著又睡,直到頭頂上響起直升飛機的轟鳴他才從夢中驚醒,從步話機裡得知有人從自己的防區越獄,人已跑得無影無蹤,只好製造一個開過槍的假象,雖然沒打中,也算盡了職。可當時警車已到,沒有機會再朝外放槍,他蠢人有蠢招兒,情急之下,把槍口伸進馬桶開了火,以為如此這般就可以掩耳盜鈴。那散彈槍是何等威力,把個馬桶轟得粉碎,沒傷著他就算萬幸。
300磅被開除了,看他那副好吃懶做的樣子,真不知道他還能找到什麼工作。兩個月後,史密斯又因殺害曾經拘捕過他的警察而重新落入法網,法官又判了他一個無期徒刑,他將背著三個無期徒刑在聯邦特級警戒監獄度過餘生。
由,她以為女兒會苦苦相勸,求她留下來。沒想到女兒像是巴不得她快走,這可把她的心傷透了。
其實,露露何嘗不愛自己的媽媽,但她愛的方式已經十分美國化,不像東華那麼一廂情願,包辦代替,甚至有點強加於人。露露是站在媽媽的立場上權衡利弊,如果回國能讓媽媽快樂,她寧可犧牲自己的感情成全母親,哪想到自己忍痛割愛,媽媽並不領情。
東華與女兒的隔閡並不偶然,母女倆從未有過書面的文字交流,那怕是一個簡短的留言,也要我來回翻譯。露露不認識中文,更不會寫中文,她只能用有限的中文詞彙跟媽媽進行口頭交流。東華眼裡的露露並不是客觀真實的露露,女兒在美國人面前的表現完全是另外一個人,可惜東華從來沒有機會看到露露活在英文世界裡的那一面,即便看到了也不會感受到,更不可能理解。東華也曾試圖用中國文化去教育,影響露露,可得到的不是反彈就是置之不理,完全是對牛彈琴。有時把露露說急了,一時又找不到合適的中文,便用英文還嘴,這更令東華火冒三丈。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