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虛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在關於孩子的問題上,也許有著同樣的邏輯。
按照唯物主義的思想,物質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
對待孩子和生育的態度,關鍵是人口多寡決定的,人口多寡又是糧食產量決定的。
西歐土地貧瘠,土層淺薄,日照不足。
在中世紀的時候,也就是公元一千年左右的時候,當地的種子收穫比例經常只有一比二。
也就是春天在地裡種下一斤種子,到了秋天的時候只能收穫兩斤糧食。
在之後的幾百年裡面,這個比例也在緩慢的上漲。
一直到大航海時代,也就是十六十七世紀的時候,種子收貨比才達到了一比四左右。
也正是因此歐洲才流行馬耕,始終保持相對粗放的經營模式,沒有辦法精耕細作,因為沒有條件精耕細作。
精耕細作增加的產量抹不平投入的成本,邊際收益極低。
由於缺乏糧食,再加上羅馬滅亡之後,長期處於諸國混戰狀態,就沒有出現過神洲古代的盛世。
所以西歐在近代之前人口始終不算多,始終沒有達到馬爾薩斯陷阱的上限。
如果觀察整個歷史週期內的人口變化曲線,神洲古代的人口曲線變化會顯得非常有規律。
新王朝建立之後迅速上升,王朝末年斷崖式的下降。
而歐洲的人口曲線,乍一看沒有神洲王朝末年那樣的巨大起伏,但如果放大了看細節的話,他就會變成一條心電圖。
歐洲古代的人口不是真正的穩定緩慢上升,而是在持續的高速變化之中艱難的爬升。
這種情況下,歐洲國家對於人口的期待是無限的。
故而始終能在教廷的要求下執行一夫一妻制,故而有物件徵著未來人口的孩童採取普遍的輕判原則。
他們輕判孩童罪行的原因,只是因為孩童的身份,而不是孩童不懂事。
神洲的情況則截然不同。
由於神洲夏季雨熱同期,熱量雨水都充沛,特別適合農業。
早在秦漢時期,神洲農業還保持相對粗放式耕作的時代,種子收穫比例就能達到一比十二。
這是歐洲中世紀的六倍。
到了唐宋時期,大量開墾江南的土地,在雨熱更加充沛的地方,採用精耕細作的方式,種子收穫比例比達到了一比二十。
這是歐洲中世紀的十倍。
宋代就是歐洲中世紀同期了,當時神洲一畝地的產量能頂歐洲的十畝。
關鍵是考慮投入的種子丶人力丶資源,總收益率不止十倍。
按照現代的投資眼光看,這是非常誇張的比例。
所以宋朝時候神洲就有了一億人。
除了王朝初年的時候,神洲的盛世人丁滋生過多甚至可能成為問題。
所以對於涉及到孩童的案件,神洲古代主要考慮實際情況。
神洲古代的刑法原則,通常是輕罪輕判,重罪重判。意外輕判,主觀重判。
特別注意罪犯的本身的「主觀」意志傾向。
孩子就是因為認知能力不足,孩童罪犯的意外情況居多,所以神洲古代也存在總體輕判的事實。
明朝就有一個故事,一個孩子殺了人,縣官親自到牢中探望,還給他送了飯菜。
但是縣令故意將一根筷子顛倒過來,兩根筷子一正一反不對應。
那個孩子拿起筷子來之後,先將其中一根調整過來,然後才開始吃飯。
縣令由此判斷,這個孩子已經有了認知常識,他殺人不是無意識的,所以採取了正常判罰。
神洲輕判的原因是孩子自己的認知能力不足,而不是因為孩童的身份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