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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有一點不好,那就是衣裳容易沾上血,不好洗。
這是公主息的肺腑之言,她並不喜歡做刺客,但父親要她剷除異己,她便去了。
當下紅色染料頗為珍貴,洗的次數多了還會掉色,公子璧不放心讓宮女來洗豔麗的衣裳,便親自動手。
公主息也會將沾了血的紅衣扔給哥哥,她不擅庶務,不通女紅,只會殺人放火。
於是公子璧便真的洗了,他說:“總歸都是要洗的,多洗一件少洗一件也沒區別。”
太子璜也不管,成日拜神的王后更不在乎,至於衛王,沒人會在意他的想法。
漿洗衣裳是一件體力活,公子璧塗上皂角,再輕輕敲打衣物,公主息問:“為什麼要打衣服?”
公子璧答:“因為要將衣物中的汙漬打散,才能洗乾淨。”
“哦。”公主息瞭然地點點頭,“那我動手之前也要打一下,讓他們乾淨點。”
公子璧笑:“他們是不會乾淨的,息,安全回來才是最要緊的。”
衛王的確是個瘋子,但國內的貴族在不做人上也不遑多讓,因而公主息在割斷那些為非作歹之人的喉管時並無愧疚。
況且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嬰孩老者也是要死的,他們享盡富貴榮華,死的時候也不能偏心。
洗過太多次的紅衣有些褪色,公子璧展開衣裳將其掛在竹竿上,近來他們的長兄要娶親,無暇看顧弟妹,兩人便常常廝混在一起。
十歲左右的小孩子最是貓嫌狗厭,公子璧又格外聰慧,眼珠一轉便是一個主意。
公主息也隨著他胡鬧,他說不喜歡新嫂嫂,她就也那麼說,而後等來了太子長兄的訓斥。
“你們兩個啊。”太子璜點了點弟弟狹窄的額頭,“這門親事是大王定下的,無論喜歡與否都要應下來。”
說話時,他面色泛紫,顯然是心疾發作,公子璧垂下頭乖乖聽訓,公主息卻還梗著脖子,憑什麼兄長要娶一個陌生女子回來!
太子對妹妹還是頗為縱容的,他啞聲道:“息,你要聽話,那是個好女子,不會欺了你們的。”
公主息撇嘴:“那我也不要,大哥要妻子為什麼不將母親娶了?我再嫁給哥哥,大家便都娶上親了。”
公子璧似乎也認同,他說:“我會對妹妹好的。”
“你們出去,抄三遍《孝經》再過來。”太子璜捂著心口,“就現在!”
公子璧拉著妹妹就跑,大哥心肺有疾,還是不要惹他生氣為好。
六遍《孝經》字數不少,偏生衛王下了刺殺的命令,公子璧道:“你去吧,我替你寫。”
公主息提刀便走了,她理解不了書中的道德,讀書也就不求甚解,明白個大概意思便是。
男女七歲不同席,但衛國王族沒有遵守這個規矩的,天子本人不大忌諱男女之防,他曾和某位諸侯的妻子坐在了同一株樹的影子下,引得王后姜女大發雷霆,他渾不在意:“我來之前,樹下無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