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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託於外賣。
就拿一個普通的飯店外賣訂單。假如這一單是20塊錢。那麼扣除騎手的送餐費,某團的扣點和運營費用,在扣除使用者的代金券之後,商家到手只剩下8到10元。
商家這邊還要刨出食材的成本,店面租金費用,水電費,人工費,取暖費,物業費等各種費用。
基本就不怎麼賺錢,所以一些商家為了賺錢,只能在網上買一些沒有衛生保證的半成品和預製菜!
這些食物最後進入了消費者的嘴裡。哪裡還有健康可言?
最後,我再來說一說消費者。
他們會花高於在飯店堂食的錢,吃到比飯店堂食少的食物,甚至是不健康的半成品或者預製菜。
那麼我想問一下,某團除了提供了一個平臺之外,他們做了什麼?
而騎手,商家和消費者三方努力拼命的工作,連生命安全都保證不了?
連成本都掙不回來?連一口安全的食品都吃不到嘴?
而到了最後,錢全是某團掙了?
我就想問憑什麼?
大疫三年,大部分沒有企事業單位編制的老百姓已經過得很苦了,他們已經很窮了!
他們只想賺點錢,為什麼就這麼難?
沒錯,我的小聖平臺之收取百分之十的扣點,但是我想說這並不是惡意競爭,也不是惡意降價。
刑法規定,惡意降價是指商家定價低於商品成本,並售賣商品,導致的一種惡意競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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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是,我研發的平臺根本就不用那麼多的管理費用和維護費用,更不會收取那麼高額的扣點作為管理費。
我只想讓出更多的利潤給騎手,給商家,給消費者。
這有什麼錯?
不僅如此,我研發的外賣平臺有更最佳化的計算方法,會根據消費者下單的路線和騎手的位置智慧化分配訂單。
這樣可以減少路上的時間,讓騎手不會再為訂單超時而煩惱!
而且在我的外賣平臺上,會根據天氣,堵車等因素,實時變更送餐時間。
而不是一味的只靠路途的長短來決定送餐的時間。
還是剛才的例子,假如一單20塊錢的外賣。
消費者會消費23元。騎手會得到5元的配送費。我會得到兩元的管理維護費用,店家會得到16元。
這樣商家就會很大的利潤空間。就算有消費者要用代金券,這個補貼也是我的來出!
只不過我賺得少點而已。但是已經足夠了。
另外,想要入駐我小聖外賣平臺的商家,必須要簽訂保證書,絕不用半成品和預製菜!
這是根本!我們會定期讓員工去檢查。如果發現使用半成品的商家,直接清理出我小聖平臺!
這樣,消費者花錢最起碼能吃到相對健康的影片!
最後,我想說的是,關於某團的霸王條款。
某團和某餓一起抵制所有外賣和送餐的軟體。如果有新崛起的外賣平臺,如果扣點低於他們的話,他們就聯手打壓。
甚至起訴,就想我一樣!曾經我市有一款本地外賣平臺,只因為扣點低,結果某團的業務員警告所有的商家,
如果誰入駐這家本地平臺,那麼扣點上漲到百分之三十!
我就問問,那個商家還敢入駐本地外賣平臺?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三年的疫情,有多少飯店倒閉,有多少人失業?
轉眼間,疫情已經過去了兩年,現在經濟正在緩慢的復甦,我就想為社會,為咱們朝市的人民做出一點實惠和貢獻, 這有什麼錯?
難道某團和某餓這種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