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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吧!想要安靜寫字回家去。
他說不是他,起初將信將疑,後來確定他撒謊了。那就是他。從他朋友圈裡能找到一模一樣那天他的造型。
不過當時當地那種尷尬的情景,想想如果他說就是他,一切都不美了。我們剛那麼親密過,改天互相就不認識。
他打扮成那樣,當時我還覺得這男人塊頭那麼大。一個大男人化妝就化妝吧,化完妝坐在人家店門口愁容滿面地邊抽菸邊打量路人……
我一臉嫌棄地打量他,覺得這男人好奇怪。有點格格不入、不倫不類;而他同時邊愁容滿面地抽菸,邊從頭到腳地把我打量了一遍。我當時穿了件毛衣一條紗裙。後來那件毛衣展現在自媒體平臺上。鞋子特令我丟臉。很舊了。後跟磨掉了一大塊。他當時盯著我鞋子看了一會兒,我無地自容。他如果不撒謊,我們當時可是互相嫌棄啊!
想想也奇怪。怎麼那天就遇見他。
今天520。2020年的5月20號。
製作影片發抖音發朋友圈告訴他我愛他。這就是我。
寫了這些之後,我也能忍著不額外騷擾他。
誰是他值得一輩子去愛的女人?
正常,今天520,我表示了,他對我沒有任何表示。
價值。
我對他有價值,他不理我嗎?
於是心靈裡沾染上了他,我就有了無窮的動力。這就是我為什麼喜歡搭他的真正原因。可以說他,是這世界上起碼目前來說我內心深處最最能激發我生命潛能的人。他是我的動力。
他同時扮演著神秘男神的角色。
他善良、聰明、有擔當,遇事自己扛,只想給別人帶去美好的一面。
如果我和他不再發生那種關係了我會不甘。也不論歷經多久,我一定能以一個非常正當的理由再與他相聚。
他躲我、不喜歡我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必須找到一個正當的理由。叫我不寫他,怎麼可能!
每天他都在。當他不在,我發現我丟了,我發現我就一t行屍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