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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速之客又說:“我想我們可以好好溝通,如果我說的話你同意就點頭、不同意就搖頭。如果你聽不明白就敲敲椅子。夠簡單吧!你同意嗎?”
莫俊德點點頭。不速之客注意到他堅定的藍色眼眸底的不安——極其不安——但同時又假裝不表露出這一發現。他再次產生疑惑:到這裡來是不是正確的做法呢?但自從米阿懷孕,他就一直跟蹤著她,可是為什麼,萬一不是為了來這裡呢?這是一場玩命兒的危險遊戲,十分同意,可是,在塔倒塌之前,現在只有兩個倖存的生物可以開啟塔腳下的門……然而塔當然會倒,甚至很快就要倒了,因為那個作家在他的世界裡活不了幾天了,而關於塔的最後幾卷書——三本——還沒提筆寫呢。已經完成的最後一卷書中,寫到了羅蘭和他的卡-泰特已經在那個緊要的世界裡驅逐了蘭德爾·弗萊格先生,就在州際高速公路上,把他從夢幻宮殿裡趕了出去,在埃蒂、蘇珊娜和傑克眼裡,那個宮殿簡直像是偉大的奧茲、可怕的奧茲(偉大的奧茲王,如果這麼說能讓您高興的話)的大城堡。實際上,他們幾乎殺死了老壞蛋沃特·奧·迪姆,因此製造出某些人所認為的當之無愧的大團圓結尾。但是,在《巫師與玻璃球》一書第六百七十六頁之後,斯蒂芬·金就再沒寫過關於羅蘭和黑暗塔的隻字片語,於是,沃特思忖著:這才是真正的大團圓結尾。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人們也好,下落不明的小孩們也好,還有米阿和米阿的嬰兒——所有這些事情都潛藏在作家尚未成熟的潛意識裡沉睡著呢,所有這些生物都沒有呼吸,都鎖在找不到的門背後。而現在沃特判定:要放他們自由已經太晚了。儘管斯蒂芬·金在整個寫作生涯中都是該死的、厲害的快筆頭——那本是個稟賦甚優的天才作家,卻把自己變成個劣質的(但有錢)速寫藝術家,如果要愉悅您,當然還可以說他是個不講韻律的阿爾傑農·斯溫伯恩①『注:阿爾傑農·斯溫伯恩(1837—1909),英國著名詩人和批評家,其作品以音樂性的韻律感著稱。』——在他的有生之年裡,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寫完剩下的故事,哪怕一百頁都寫不完,哪怕他沒日沒夜地寫啊寫。
太晚了。
沃特很清楚,他曾有所選擇:當時他在拉什宮,並在玻璃球裡看到了這一天,那時候玻璃球還在紅色老傢伙手裡(時至今日,那玻璃球無疑還躺在某個城堡被人遺忘的角落裡)。到一九九七年夏天為止,斯蒂芬·金非常清楚狼群、雙生兒,乃至名叫歐麗莎的飛來飛去的盤子……都是怎麼回事兒。但對作者來說,實在是有太多東西要寫了。相反,他決定寫一本與黑暗塔的故事不那麼緊密相關的新書,書名是《亞特蘭大之心》,而且,甚至就在此時,他還在龜背大道(在那裡,他從未見過哪怕一個時空闖客)的寓所裡浪費生命的最後時光,盡寫些關於和平、愛和越南的東西。也許他手頭的這本書就是他人生裡的最後一本著作,誠然,其中的一個人物可能在黑暗塔的故事裡也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但這個人物——擁有超異頭腦的老首領——永遠都得不到機會說一些真正有用的臺詞。太美妙了。
在真正要緊的這個獨一無二的世界上,時間從不迴轉,也從沒有第二次機會(說實在的,時不再來),只有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二日那一天。作家的餘生縮減到了不足兩百個小時。
沃特·奧·迪姆知道他不用那麼長時間就能抵達塔,因為時間(就像某些蜘蛛的新陳代謝一樣)在世界的這一邊走得越來越快、越來越熱。比方說,五天。在外面就等於五天半。他得先把莫俊德·德鄯帶著胎記的足切下來,放進自己的裝備包袋裡,再花些時間抵達塔……開啟塔底的大門、攀上喃喃低語的長長階梯……繞過身陷囹圄的血王……
如果他能找到一種通行工具……或是一扇正確的門……
變成萬物之神是不是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