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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rdo;奧博林生氣地說,&ldo;我已經說過了,我的外表再一般不過了。您做什麼工作,奧莉加?&rdo;
&ldo;我是護士,您呢?&rdo;
&ldo;我是半個法學家。&rdo;
&ldo;那另一半呢?&rdo;
&ldo;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我是法律系的研究生,再有一年,我就完成學位論文,至於以後幹什麼,我連想都沒有想過。已經明確的是,我一開始將留在教研室裡當助教,然後,老天保佑我,當上副教授。一個正常的人靠這點工資是沒法生活的。也許我會去當律師。&rdo;
&ldo;那您為什麼不去公司?現在,公司到處在挖有本事的律師,待遇也很高。&rdo;
&ldo;什麼公司會用我呀?&rdo;奧博林輕蔑地撇了撇嘴,&ldo;公司裡需要的是民法學家、經營人才和合同方面的專業人才。而我學的專業是刑法。&rdo;
&ldo;那改個專業不行嗎?這可能也不複雜。&rdo;
&ldo;嘿,奧莉加,您怎麼能這麼說呢!您想想看,假如一位眼科醫生改行當了面板科醫生,您會去找這樣的醫生看病嗎?您會相信他的醫術嗎?您要知道,在醫學院裡這可是兩個學科呀。我們的情況跟這完全一樣。你一旦選擇了一個法學專業,那麼,你就要著手深入地研究這個你認為最好的、最中意的專業。這樣的話,一切都是為了高興,也根本用不著死讀書,因為你從內心深處感覺到了這門學科的規律,一切都自然而然地裝進大腦並記住了。一個人應該幹他喜歡幹的事情,只有這樣,這個人才會有出息。而如果只是為了多掙工資就改變專業,那麼,他永遠也不會成為這個新專業的行家裡手,只能是畢生做個二流行家。麵包您要白的還是黑的?&rdo;
&ldo;我要黑的。能在您這裡打個電話嗎?&rdo;
&ldo;那當然,我馬上就把電話給您拿過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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