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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依舊是原來的陳設佈置,似乎也沒有什麼特殊的變動,工作室外的露臺上,那幾株綠蘿似乎比之前更加茂盛了些,桌上的果盤裡盛放了挺多的水果和零食,難道這就是所謂的不一樣的地方?
阮夢又看了一圈,一無所獲,只得十分困惑地搖了搖頭。
&ldo;噹噹噹噹,看這裡。&rdo;
順著小唐手指的指引,阮夢轉過視線,待得接觸到那一面錦旗的時候,微微愣了一下,她這會兒總算是知道大家為什麼這樣古怪了。
阮夢看著那面十分有八十年代風範的紅色錦旗,上面還書寫了兩排表揚和感謝的大字,忍不住笑了。
&ldo;這是誰送的?&rdo;
古樸的樣式可謂是十分的具有年代氣息,就跟穿越到了幾十年前似的,不過就這麼看著,倒是還挺喜慶的。
其實這面錦旗還挺顯眼的,剛才也不知道怎麼,她環顧了兩圈居然都沒有發現這個。可能是因為這面錦旗雖然顏色紅了些,但掛在這個地方,竟也意外的和諧,就像是這錦旗天生就該呆在這兒似的。
&ldo;是咱們前些天的援助物件……&rdo;
阮夢聽眾人熱熱鬧鬧、你一言我一語地解釋完,才算是徹底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沒想到幾個月的時間,工作室倒是接了不少事情,雖然有一些只是來諮詢了律師之後,就漸漸沒有了什麼下文,但是也有幾個被侵權的作者選擇了維權到底。
不過不同的是,這其中接的不僅僅是抄襲的案子,還有兩起是跟站有關係的。
其中的一件案子,因為是同一個網站的寫手,一個慣抄小神抄襲了原作者的梗,結果網站為了賺錢包庇了慣抄,反過來還毫無廉恥地建議原作者適當地修改自己的文,以免將來產生衝突。
原作者受不了這種侮辱,一氣之下決定打官司告抄襲的同時,同時也和網站提出了立刻解約。
但偏偏按照該網站的合同,小說沒寫完的情況下解約,按照簽約合同需要付出三倍的違約金。而按照合同上所描述的,編輯有權利按照網站的推廣和需求對作者提出修文意見,如果作者不願意根據意見修改文章,那麼網站有權利不安排以後的推薦位。
在大部分的網站,沒有推薦位的情況下等於沒有任何收入,網站這麼做,無疑是徹底斷了她的後路。這位作者氣憤之下,得知了工作室這邊可以諮詢就很快找了上來,詢問了抄襲的有關資訊之後,還順便諮詢了一下這種情況下解約是否需要賠償違約金的問題。
然後這位作者在瞭解完具體的情況之後,直接將抄襲者和包庇抄襲者的原網站一起告上了法庭。
至於大家如此高興的原因,全是因為最後的結果太過于振奮人心。
就連阮夢,只是聽到了最後的判定結果,沒有親臨現場,都覺得聽著十分的大快人心。
相似情節超過了規定的百分比,判定抄襲成功,抄襲者鎖文並將所盈利的部分雙倍賠償給原作者。同時網站的合約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智慧財產權保護法相違背,作者是作品的創造者,有權利決定自己文章的內容,網站不應該因為己方的利益問題,強制逼迫作者修改文章,侵犯作者權益,這條規定無效,同時判定了解約成功。
其實像這樣修文的條例在網文這一塊兒早就成為了一種潛規則,但這還是頭一次有人在法庭上提出來。這一次官司,不僅僅是反抄襲,倒是連帶著維護了網文合約面前作者自身的權利。
倒是比起之前那一次,更加引起了眾人的關注。
畢竟被抄襲的作者,在網文的這一塊兒裡面,還只是佔一少部分的。大部分的都是普通的原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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