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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卡斯爾醫生應了一聲,「他不像是附近一帶的居民。或許開槍的人是從那裡來的。好了,現在我們不必為這事操心了。交給我來處理吧,我會通知警察的。當然,你必須留下姓名和住址,警察肯定會找你問話的。其實,你最好現在就跟我到警察局去一趟。他們也許會說我應該把你留下來才對。」
他們坐上邦德爾的車,一起來到警察局。接待他們的是一個說話慢條斯理的警官。當他聽到邦德爾的姓名和住址時,顯得有些驚訝,然後非常仔細地記錄下她說的每一句證詞。
「肯定是那幫渾小子!」他說道,「就是這樣。他們在練槍法!這幫無聊的蠢貨!總是隨便開槍打鳥,根本不考慮籬笆那邊有沒有人。」
醫生覺得這種說法實在是太荒唐了,但轉念一想,這個案子很快會有更能幹的人來接手,所以也就沒有提出異議。
「死者姓名?」警官一邊問,一邊用嘴舔著鉛筆頭。
「他身上有個名片夾,好像叫羅尼·德弗盧,住在奧爾巴尼。」
邦德爾皺起了眉頭。羅尼·德弗盧這個名字讓她想起了什麼,她肯定聽過這個名字。
直到開車回煙囪別墅的半路上,她才想起來死者是誰。沒錯!羅尼·德弗盧,就是比爾在外交部的朋友。他和比爾……對了……還有格里·韋德。
想到這裡,邦德爾差點把車撞進路邊的籬笆。先是格里·韋德,接著是羅尼·德弗盧。格里·韋德的死還有可能被說成是「不小心」,但羅尼·德弗盧之死顯然含有更加可怕的成分。
然後,邦德爾又想起了別的什麼。七面鍾!當那個垂死的人說出這幾個字時,她就覺得耳熟,現在她知道為什麼了。格里·韋德在死之前的那個晚上給他妹妹寫的最後一封信上就提到過。這又讓她想起當初在讀信時隱約浮現出的某件事。
邦德爾降低了車速,仔細琢磨著所有的事。車開得很慢,幾乎沒有人相信開車的會是她。她把車開進了車庫,然後去找她的父親。
凱特勒姆勳爵正饒有興致地看著一份即將上市的善本名錄,看到邦德爾進來,不禁大吃一驚。
「你這麼快就從倫敦回來了?」
「我沒去倫敦,」邦德爾答道,「我撞死了一個人。」
「什麼?」
「其實沒有撞到。他是被槍打死的。」
「怎麼會?」
「我也不知道,但他真的是被槍打死的。」
「那你為什麼要開槍?」
「我沒有開槍。」
「你不該用槍打人,」凱特勒姆勳爵嗔怪道,「真的不應該。我敢說有些人活該挨槍子兒——但開槍總會惹上麻煩的。」
「我跟你說了我沒有開槍。」
「哦,那又是誰呢?」
「誰知道呢。」邦德爾答道。
「胡說!」凱特勒姆勳爵說道,「沒有人開槍,又沒有被車碾過,那這個人怎麼可能被槍殺,被撞死呢?」
「他並沒有被車碾到。」邦德爾說。
「我以為你說他被車碾到了。」
「我是說我以為碾到他了。」
「那就是爆胎了,我猜,」凱特勒姆勳爵說道,「爆胎的聲音很像是槍聲,偵探小說裡就是這麼寫的。」
「真是拿您沒辦法,爸爸。您的智商好像連兔子都不如。」
「才不是呢,」凱特勒姆勳爵反駁道,「你一進門就說有人被汽車撞到了,又說捱了子彈,簡直是天方夜譚。我又不是神仙,哪能什麼都懂。」
邦德爾無奈地嘆了口氣。
「聽好了,」她說道,「我再明明白白地告訴您一次。」
「就是這樣,」邦德爾詳述了事情的經過,她接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