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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行千里母擔憂,說什麼傻話!」唐太太恨不得馬上飛到她的小公主身邊,抱抱她,「冷靜下來,把你上學期那篇論文的詳細材料整理一下,複製一份發給我,好嗎?」
「好。」
「現在很晚了,先睡一覺,明天再整理,好嗎?」
「好。」
唐施一夜無眠。
☆、第二一章 匹夫結冤憤,六月飛霜雪
第二天一早,唐施爬起來,洗了臉,沒胃口吃早飯,插上u盤,將論文資料匯入電腦。論文提綱、參考資料、初稿、修改稿、最終稿,全部都在。這裡面暗含了唐施整個思路逐步完善的過程,她把所有東西打包,發給唐太太。
唐施又一次搜尋了那個外國學者,並花一上午的時間把他的代表論文讀完。卡洛斯·尤科塞爾,美國人,師從x大著作等身的黃冀老先生,現於華盛頓大學授課。界內評價頗高,是國外研究元曲小有成就的人之一。唐施之前並不知道他,因為她對國外的研究情況並不熟悉。
一個星期。
早了一個星期。
新論文的系統錄入最遲時間是五天,五天之後學術系統就可以檢視。既然早了一個星期,按理說應該已經兩天前就在系統裡,發表前論文查重,不可能查不出來啊!
唐施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樣,立刻給唐女士打電話:「為什麼論文查重沒有查出來?系統錄入時間是五天……」
「我和你爸爸第一時間就想到了。」唐太太好像在外面,氣喘吁吁的,「昨天我們就打了電話,□□的人說那個月系統崩潰過一次,搶修了一天,所以新論文的匯入延遲了兩天。」
唐施渾身冰涼。
這麼巧?
「雖然沒有錄入中國這邊,但是國外已經有了。」
意思就是,只要會翻牆,用國外帳號登入國外系統,可以查閱那篇論文,唐施就有抄襲的機會。
唐施抿抿唇,有些委屈的說道:「……可是兩天的時間,就算是抄,也抄不出來一篇論文啊。」
電光火石之間,唐施道:「我論文三個月前就送審了的!」
卡洛斯的論文早發表一個星期,可是她三個月前就把完整稿發給審稿人了!所以她根本不可能是抄襲!
「三個月前送審,審稿人、副編輯、編輯、總編輯都看過我的稿子,他們可以作證的!我還有郵件傳送時間!」
「施施。」唐太太沉默了半晌,「這些都不能作為否定證據。」
「為什麼?」
「國外論文的發表審核時間也是三個月。也就是說卡洛斯肯定也有相關時間的證據。」
送審時間也比她早一個星期。
「但我並不認識他,他遠在美國,我在中國,我怎麼抄襲還未發表的東西?」
這就是問題的關鍵了——唐施到底認不認識卡洛斯?唐施有沒有機會盜取卡洛斯的論文資料?或者卡洛斯盜取了唐施的?可是這些事情,又如何判斷呢?你說沒有,如何證明你沒有?
證明不了的事實,都是假事實,不算證據。
偏偏唐施證明不了。
而且這件事也不用如此複雜,卡洛斯的發表時間比她早一個星期,事實證據,一錘定音。
唐施不甘心,咬唇道:「我還是要聯絡編輯。」
「這件事既然已經報到學校,那麼期刊編輯肯定也收到訊息。」唐太太不想說太多殘忍的事情,可是這全是現實,「這是嚴重的審核事故,他們難辭其咎,現在自身難保,不一定會接你電話。」
唐施低聲道:「我先聯絡看看。」
「嗯,有訊息打電話給我們。」
「好。」
唐施下午還有課,她強打起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