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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和三年(公元180年)六月,曹操接到詔令,官復原職,還是那個理由:能明古學。還是那個級別:徵拜議郎。還是那種工作:專給政府提意見。
曹阿瞞現在是何等人,他才不會傻帽到往槍口上撞呢。哪些意見該提哪些意見不該提,他心裡明鏡似的。
漢靈帝發明瞭一項專利,讓我們後來的一些人學會了--建立個人&ot;小金庫&ot;,專門用來存放賣官得來的錢。天下雖是朕的,但管家太多,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皇帝想攢點私房錢也是可以理解的。這樣的意見就提不得--妒忌之心害人害己。
後來把銅錢放在西園的小金庫裡也難讓皇帝放心,就大車小載地往孃家藏--在老家河間專門建了一個堆銅錢的地窖,能過日子還不是好事?這樣的意見也提不得--既然是藏,你如給挑明瞭,那還能有好?
再後來皇帝還是不放心,乾脆把體己錢分散寄存在信得過的宦官家裡,他認為自己身邊的這些宦官就是一個大保險櫃,比放在國庫裡保險多了,且不說這種方法是否保險,這種意見卻提不得--除非你嫌自己的腦袋長在脖子上礙事。
那總不能做一個啞巴言官吧?
為啥不能?這年頭當和尚不撞鐘的官多的是。
不過曹議郎卻並非不撞鐘的和尚,滿腹錦繡文章還是有機會顯擺的。
據史載:&ot;朝廷詔公卿以民謠檢舉害民之州刺史與兩千石官吏。曹操上書言所舉不當。漢靈帝以災異詢問群臣得失,曹操復上書切諫。&ot;
咦?這曹操還有這兩下子!幾道奏章滴水不漏,居然把標準的官樣文章做得四平八穩。蹇碩暈了:還能就這樣讓你舒舒服服地把這議郎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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