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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的說,狄林格是個銀行劫匪,但在那個劫匪橫行的時代,狄林格依然能夠脫穎而出,成為明星式的人物。首先在在普通人看來,狄林格搶劫銀行是打擊了金融資本家,有著與那個社會對抗的意味。

其次,狄林格太酷了,酷的讓全美國的年輕女人都愛他。

他開著馬力強勁的八缸汽車衝進銀行,黑色的大衣下藏著湯姆遜衝鋒槍,他如黑鳥那樣輕盈的越過櫃檯,大衣和槍口同時揚起,說:“不要反抗,我只要錢。”在警察趕到之前,這個瀟灑的劫匪以帶著成箱的錢離開銀行,他的車速是那麼的快,沒人能追的上他。

他還絕頂聰明,曾偽裝成安保系統的推銷員進入一家銀行,當然他成功的從內部破壞了那家銀行的舊有的安保系統,搶走了所有的鈔票。他還曾經假裝拍電影,安排群眾演員們洗劫了一家銀行。

他是絕世的壞孩子,女人都愛壞孩子。

但最終他死了,死在聯邦調查局的手中。

很多人看《全民公敵》都是衝著Johnny Depp去的,我也不例外。

Johnny Depp偶爾也演好人,但狄林格顯然不是其中之一。

很多人在面對這樣一個壞人的時候都會價值觀失衡,某篇評論說,嗨,導演到底想表達什麼?什麼俠盜?什麼羅賓漢?不過是幫搶銀行的匪徒,即使不對平民百姓開槍,也不過是為了藏身民眾中的方便而已!

我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表情來對待這樣的評論,人不是用善惡二元就能分類的東西。

狄林格確實不是什麼俠盜,無論現實中還是電影裡,這位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最拉風的“公眾之敵”都不怎麼劫富濟貧,這一點上這傢伙做的還沒有哥倫比亞的毒梟們做得好,聽說後者還會出錢給公墓安裝照明系統什麼的。

但看著他死在螢幕上,我卻隱隱的有些難過。

因為他是個拉風的男人,在他心愛的女人問他想要什麼的時候,他說,Anything。

他想去很遠的地方和他心愛的女人過日子,最後死在她的雙臂中,這個地方比古巴還要遠,是什麼地方不重要。他是最棒的劫匪,一分四十秒搶劫一家銀行。他也夠狠,駕駛著八缸汽車賓士在路上,果斷的對警察開槍,“芝加哥打字機”槍口噴出的火焰點亮了鉛灰色的世界。

他重不扔下任何夥伴,Red死的時候,狄林格從便利店裡買來了酒精澆在傷口上,叫他挺住。Red說,你要學會放手,然後在狄林格的眼睛裡,他慢慢的死了。

狄林格的最後一個夥伴死了,從此他成為一頭孤狼。他必須去找他心愛的那個女人,沒了她,他大概不知道怎麼活下去。

看到這一幕心頭蠻堵的,沒有看《盜火線》的時候的爽洌,同一個導演,同時犯罪片,《盜火線》裡羅伯特·德尼羅和艾爾·帕西諾的眼神未必沒有Johnny Depp憂鬱,但是三十年代的芝加哥,狄林格活躍的舞臺,實在是片命註定的墳墓。

我看不上前訴的那篇評論,就像我看到有人說起劉備白帝城託孤,對諸葛亮說“如果我兒子不成,你可自立為成都之主”時,鼻子哼出兩道白氣來說,不過是拉攏人心的手段而已,我就會漏出鄙夷的微笑來。

生活在如今的人能理解劉備的不多,能理解狄林格的也不多,因為我們生活在平安的時代,乘地鐵上班,買房,娶妻生子,週末看電影。而劉備生在戰爭、饑荒、人吃人、戰場泥土裡凝結鮮血的時代,你要麼當英雄去殺人,要麼就等屠刀落在自己的頭頸,等待的時候你可以投個骰子,看你有沒有好運氣平安地死在床上。如果劉備真的說過這句話,我相信他是在和他最好的夥伴對賭,諸葛亮可以奉這句話推翻劉嬋,也可以繼承那些亡命之徒的血和忠誠輔佐蜀漢,劉備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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