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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咬了一口已經軟了的包菜,繼續說,「我其實一點也不喜歡這個學校,它很小,宿舍要住12個人,每一天都是從早吵到晚,那時候我一點也不愛說話,於是她們也不愛跟我說話,那也挺好的,閒的時候我就在宿舍五樓的欄杆上看這條小江,那時候我覺得也許我的人生也就要這樣永遠的無聊的過下去。」
宋清並不覺得自己是觸景生情,即使不回到這裡,她也能常常想起。
初中算是她學生時代裡唯一能回憶起有些許快樂的時期,那個時候她不怎麼漂亮,成績普通,也沒什麼拿得出手的特長。
下課後的排球隊訓練把她曬得黑黑的,手肘和膝蓋也總是抹著紫藥水,頭髮只到耳後,配上兩隻黑色的卡子,是人群裡誰也注意不到的普通人。
如果她沒有突然走上演藝這條路,同班同學可能永遠也記不起有她這號人。
沈辭川安靜地等著宋清講完,似乎看出來她低落的心情,逗趣似的,「就沒有什麼現在還記得的男同學嗎?」
「還真有,以前隔壁班有個愛打籃球的帥同學,大家一起在樓上看他打籃球,當然也包括我,但是他可能到畢業都不知道我叫什麼名字。」
「喜歡打籃球?我現在去學還有機會嗎?」
宋清被沈辭川逗笑,「考慮考慮。」
沈辭川站起來沖她伸出了手,許是剛剛一直揣在懷裡,手心已經暖和起來,他們順著江往回走。
這像是她過去的坐標,猛然回到這裡,總是要感慨些什麼的,炸串味道突然便得很重,街道也變得很短,校門口也變得小而陳舊,她也不再是那個混在人堆裡泯然眾人的小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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