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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懷風正被他親得暈頭轉向,掌心忽然塞了一個冷冰冰,沉甸甸的東西,下意識半睜著眼一看,頓時一震。
是一把閃爍著金屬光澤的袖珍勃朗甯。
白雪嵐像發瘋的獸一樣吻他的唇,又別過臉,咬住他愛的軟軟的耳垂,輕輕地往外扯著,沙啞著說,「你開槍,對著心窩打。」
一邊說,一邊兩手一分,把宣懷風的衣服從中間嗤嗤撕開。
宣懷風目光一變,雙手握著槍,烏黑的槍口抵在白雪嵐胸前。
白雪嵐笑了笑,胸膛壓在槍口上,一寸一寸伏下身。
宣懷風握著的槍一寸一寸縮回來,感覺到他壓在自己身上的分量,又氣憤起來,把槍重新伸出去一點,用力戳著白雪嵐的胸,咬著牙警告,「別以為我不敢。」
白雪嵐平靜地看著他,忽然把手伸向手槍。
咔嚓!
把手槍上了膛。
宣懷風驚道,「你瘋了?」趕緊要扳保險。
白雪嵐卻不容他這樣,手指卡在栓上,五指握著槍管移過來對準自己,溫柔地低著聲音,「你開槍,來,對著心窩打。」
這麼近的距離,手槍又上了膛,還抵在心臟位置,扳機只要輕輕一扣就出人命,宣懷風驀然恐懼起來,要把手指從扳機上挪開,白雪嵐竟然一下子把他的手連著槍把一起握住了。
更近地靠過來,兩人胸膛之間就一把手槍的距離。
宣懷風簡直被他急瘋了,吼著問,「你不想活了是不是?會走火的!」
「你開槍。」
「白雪嵐!」
「你開槍。」
「放手!會走火!」
白雪嵐露出一瞥極高傲的眼神,嗤嗤幾下,把宣懷風身上剩下的衣物都撕碎了,微笑著說,「對,我就是你所說的那種食肉動物。達爾文的進化論不是說物競天擇嗎?人不殺狼,狼就吃人。殺了我,還是被我吃掉,你二選一吧。」
說完這一句,把宣懷風兩條長腿開啟,用自己過人的力氣逼他曲起膝蓋。
宣懷風急了,掄起槍柄砸他的肩膀。
白雪嵐忍著疼,仍是笑著,「這是你和林奇駿在一起的最後機會,今晚你要是留了我一條性命,此生就休想再和林奇駿卿卿我我了。」
宣懷風語無倫次地亂罵,「你這個混蛋!流氓!土匪!」
此刻白雪嵐身上衣裳也盡褪了,露出結實強壯的身體,只有右臂上還纏著一圈繃帶。宣懷風知道比力氣自己鬥不過他,想用槍去砸他未愈的傷口。
手舉起來,卻怎麼也砸不下去。
只這麼片刻猶豫,白雪嵐已經把抹了香油的火熱之物硬生生頂了進來。
宣懷風嗚地一聲,視野頓時模糊了。
兩具年輕的身軀激烈地搖晃擺動,牽動腸子裡強大的壓迫感。
「啊……不要!不要!」
回應他似的,白雪嵐的動作幅度越發變大,隨之而來的熟悉的羞恥和快樂,像暴風一樣席捲多日不曾被白雪嵐抱過的雪白身體。
宣懷風繃緊的白皙喉部不斷顫抖。
白雪嵐。
白雪嵐!
凌亂的腦子裡僅剩的一絲清明是因為恐懼,他記得自己手裡有一把上膛的手槍,這槍還抵著正在他身上為所欲為,把他折騰得死去活來的男人。
他不想放下手裡的槍。
他們兩個人都知道,放下這槍,就等於宣懷風認輸了。
宣懷風覺得自己是扣不下扳機的,只是,主動放槍又太不甘心。
怎麼可能甘心?
白雪嵐,他憑什麼?
宣懷風決心把手槍握到最後,說不定白雪嵐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