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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遠離聲色犬馬,不懂當下的潮流,二十五歲的年紀,打扮得卻像五十二歲般老土過時,穿著確良短袖衫外加工裝長褲,像個街道婦女主任般保守死板。一到冬天,她就必穿蔣蘭織的那件大紅色毛衣,毛衣被她穿得發舊起球,肩上崩了口子就拿針縫一縫繼續穿。
隨著年歲漸長,郭春蘭開始操心起女兒的婚姻大事,旁敲側擊地讓她去相親。
林錦雲一聽到相親二字就即刻板下臉來不說話,當天幹完鴨場裡的活就回了學校,連晚飯都不留在家裡吃。郭春蘭也怕女兒一去不回,這才消了念頭,不敢再跟她提相親的事。
物是人非事事休,林錦雲只保留了讀書這一項娛樂。為了看書方便,她把頭髮剪短到齊耳的長度,大部分的時間都被用來閱讀和思考。
但凡事講究個度,月盈則虧,水滿則溢,長年累月的用眼過度終於讓她患上了近視。
那天她看完一卷文章,才剛放下書就發覺眼前模糊了一片。
她瞧見有個影子走進門,知道是丁雪但卻看不清她的五官,於是便微眯著雙眼盯著瞧了許久,直到把丁雪看得兩頰泛紅還是覺得眼前一團水霧。
這種情況反覆出現了幾天。
丁雪得知後竟比林錦雲還緊張,催著她去醫院做個眼科檢查。林錦雲一開始不願意去,丁雪就天天煩她吵她讓她看不下書。
後來,她終於妥協了,去了趟醫院做檢查,最後被診斷為輕度近視,需要戴眼鏡矯正。
林錦雲接受了這個現實,很快就給自己配了副眼鏡。
事實證明,讀書帶給林錦雲的不止有近視眼,還有一股日積月累而形成的書卷氣,這股氣質薰陶於修養之內,流露於談吐之中,讓她舉手投足間盡顯飽讀書文後的文雅卓異,再把眼鏡往臉上一戴,儼然一副淵博學者的形象。
儘管她衣著老土,素臉朝天,但氣質是一束無形的光,照著她無論走到哪裡都能隱隱發亮,卓爾不群。
第一個發現林錦雲身上這束光的自然是離她最近的丁雪。
不知不覺中,她成了個隱秘的追光者,每天尋著這束光,逐著這束光,樂此不疲。等她反應過來時,想脫身而去卻發現為時已晚。
她發現自己的舍友變得不普通,雖然她土裡土氣,沉默少言,但卻氣質出眾,不卑不亢,生活規律,愛做家務,講原則,守承諾,修的一手好書,寫的一手好字
她的優點真是太多了,自己以前怎麼就沒發現呢?
丁雪這麼想著,也同時悔著。
她不知道在悔著什麼,總之一旦林錦雲有新的閃光點冒出來,她的心裡就隱約有了後悔和懊惱。
可留給她的時間已經不多了,母親已經下了最後通牒,這個學期結束後無論如何也要調去市裡的學校教書。
當初決定再留一年時,丁雪曾告訴自己會選擇留下是因為討厭更換環境,是因為覺得自己經驗還不夠,是因為難捨一人獨大的安逸環境她替自己的決定想了無數個看似合理的藉口,直到此刻,站在衣櫃前磨磨蹭蹭地收拾著要打包的衣服時,她才肯向自己的內心坦白一次:留下的原因有且只有一個。
而這個原因卻還渾然不覺,此刻正傻乎乎地靠在床頭看著一本書。
丁雪轉身瞥了眼那本書的封面,上面寫著:《人到中年》——諶容著。
她氣地一甩衣服,走到林錦雲床邊重重坐下,沖她撒氣:「你整天看這些書有什麼用?眼睛都看壞了還整天對著書!」
林錦雲一聽這話就知道這是要找茬了,她對丁雪近來的頻繁發作早就見怪不怪,於是也沒搭話,只把書合上放在床頭,摘了眼鏡做起眼保健操來。
丁雪又碰了回軟釘子,心裡很不是滋味,索性就跟林錦雲卯上了,開口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