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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處,但“不積金錢”、“不出洋”、“不入租界”等,亦確是他的所為。之後,大漢奸汪精衛多次勸說吳佩孚與他合作,日方要員包括駐華派遣軍總參謀長板垣徵四郎等,也一次又一次促請他“出山”,甚至決定劃出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山東、河北六省的地盤,交請吳佩孚主持一切,但吳佩孚始終不為所動。1939年12月4日,吳佩孚在北平病逝,享年66歲。不過,也有些學者認為,吳佩孚是由日本人以為他治牙為名將其殺害的。
參考:李潔著《文武北洋》,廣西師大出版社,2004年1月
馮玉祥(1)
(1882—1948)我是窮小子出身
馮玉祥先生曾五次寫過遺囑。
1932年淞滬抗戰爆發,蔣介石堅持“攘外必先安內”的政策。馮玉祥懷著對國民黨政府的不滿和失望退隱泰山,感到有生命危險,特於6月14日寫好遺囑,史稱“泰山遺囑(一)”,主要內容如下:
我是當兵出身,我是窮小子出身,我是工農的子弟出身。我是為大多數工農群眾謀最大幸福的,我是為民族求獨立解放的。凡是有此決心而實行的,都是我的好朋友,好同志,凡是真能剷除一切不平等的,都是我的同路人。凡是為自己打算而自私自利的,即是我的仇敵,至於我的子女一切,我亦不問,任他們去自由發展。現有的一點錢,均歸李德全自活即可以了。我的屍首最好是焚化了,不論埋在何處均可。我是研究唯物史觀的,什麼鬼神我全不信,萬不可以什麼宗教形式來葬我。此囑。
1933年11月20日,李濟深等在福建發生政變,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馮玉祥極力支援他們的反蔣抗日鬥爭,不久,福建政府遭到蔣介石軍事鎮壓而失敗。馮玉祥預感到形勢不妙,遂於1933年11月29日立下遺囑,史稱“泰山遺囑(二)”。其內容為:
我父親、母親的墳在峪道河。我死了亦埋在他們的附近,常常在一起,我平安也。大兒、大女均已成人,不必說了。二兒、二女如能大學畢業更好。三女、四女以下的小孩們,以學工學農為本,不可只讀書。我若是即刻為國家,為革命死了,我身後沒有事可辦,沒有家可分,即照我寫的這幾句話即可以了。峪道河的房地如何·就歸本地,辦個學校最好。船板衚衕的房子如何·就送給大嫂子可也。濟寧之七十畝左右如何·就歸遊家一些小孩子們可也。保定西北城角之五畝如何·就歸洪志看著不動可也。其餘沒有多少,就都歸德全辦理了。
1936年11月23日,沈鈞儒等七君子因宣傳抗日被捕入獄。宋慶齡、馮玉祥等竭力營救。12月1日,馮玉祥寫下遺囑,史稱“南京遺囑(一)”。其主要內容是:
一、國家到這步田地,只有抗日到底,方能闖過此極劫運。二、要實行抗日,必須聯絡俄、英、法、美,如不注重外交是極大錯誤。三、不破除迷信,國家必亡。四、不大開煤、鐵等礦,決不能轉弱為強。五、不大修鐵路,國家永久不能文明。六、不大興科學,民族必永遠落伍,必定到極可憐的地位。
“七七”事變前夕,馮玉祥在南京積極從事抗日救國活動,隨時準備為國獻身,1937年7月1日,他又一次立下遺囑,史稱“南京遺囑(二)”。其內容為:
(一)非抗日不能救國;(二)要抗日須得民心軍心;(三)為抗日須找專家;(四)貧苦大眾是國家的根基;(五)所得稅遺產稅必收,以速供國防用。
1948年年初,蔣介石開除了馮玉祥的黨籍,斷絕了他的經濟來源,吊銷了他的護照,並派出很多特務,用卑鄙的手段對付他。面對蔣的淫威,馮全然不懼,於1948年2月10日寫下最後一份遺囑,史稱“紐約遺囑”。其主要內容是:
一、孫中山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