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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過的,至少讀過書。
不一會兒,沈福就陸續把《大明律》找來了,前後足有上百卷,看得沈樹人一陣頭大,但也只能硬上了。
他先提綱挈領翻了翻條目,大致確認了《大明律》其實是一部包含了相當於後世刑法、訴訟法和行政法的綜合法律。民法內容也稍微有一點,主要是人身義務和田產認定方面的。
至於為什麼篇幅會這麼多,主要是沈福找來的這些書,不僅包括了洪武年間的本律,還有後來增加的條例——
朱元璋特別厭惡嗣君“變亂成法”,所以《大明律》的條款,兩百多年都沒允許修改過。但早期法律又太簡陋,很多新生事物壓根兒沒規定,嗣君只好律外加例。
洪武本律才三十卷,弘治年間的《問刑條例》又加了二十多卷,嘉靖、萬曆兩代又各加三十多卷,合起來就足足一百二十卷了。
好在沈樹人是帶著具體問題刻意學習,讀書時就像是用搜尋引擎一樣直擊重點,沒用的地方就嘩嘩譁翻過去。
這效率顯然比那些大水漫灌的讀書人,要高出不知多少倍。
不過半個時辰,他就把綱目梳理了一遍,順帶搞清楚了幾個用得到的關鍵問題。
比如,他首先確認了,明朝如今早已沒有《大誥》這種“司法解釋”形式了,那是明早期比較常見的,尤其朱元璋最愛用。
但是,遇到疑難案件,地方上審判了之後、覺得有代表意義的,理論上仍然應該上報。省級的提刑按察使乃至中央的刑部複核之後,如果認為有推廣價值,就會下發其他地方“學習樣板案例”,完善對法律條文的理解。
有些基層組織做得好的地方,甚至會把下發案例貼在申明亭裡給百姓講解。
只不過,如今明朝都糜爛成這樣了,這種可以“選擇性裁量”的事兒,地方上一般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報可不報的都儘量不報。
但這不要緊,反正沈家有錢有勢。沈樹人到時候自然會有辦法、讓蘇州府“自願加班上報、請求複核”。
確定了制度之後,下一個問題就是確定執行制度的單位。
而沈樹人在蘇州,這一點上又很有利——在其他省的話,根據上報疑難案件的嚴重程度,有些是按察使管的,有些是刑部管的,還無法做到絕對可控。
但偏偏蘇州屬於南直隸。
明朝的南直隸地區,沒有設定布政使、按察使等三使,相關工作,直接就歸口到南京六部的對應衙門管。
所以,無論案子多複雜,最後都是南京刑部管。
妥了。
沈樹人長出一口氣。
雖然還沒找到最終解決方案,但思路又往前拱了一步:
他需要設計一個看似犯法、實際不犯法、但確保能鬧到南京刑部的案子。到時候,南京刑部就會把他提走,當面訊問複核。
而一旦最終確定他是無辜,比如屬於“正當防衛/見義勇為”,那麼就不會留下任何汙點,還能順勢被發現“原來你病好了啊,那就進國子監吧”,直接生米煮成熟飯。
楊閣老交辦的任務,也就算是保底完成了,鄭家也沒法阻撓。
剩下的問題,只是怎樣設計具體案情。
……
沈樹人窩在書房裡揣著《大明律》憋壞水,眼看到了午膳時間,都沒有歇息的意思。
他如今還在養病,父親也不要他晨昏請安,但飯點還是會讓侍女過來探視一下,要是還沒吃就順便喊上。
沈樹人只好在書裡夾個書籤,起身跟著侍女穿過三進院子、繞過一座有太湖石的池塘花園,來到吃飯的地方。
沈樹人生母已死,父親身邊只有續絃的後媽和一眾姨娘。
本著“食不言”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