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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她想反對也做不到。她不能採取無理取鬧的態度,不能為了反對而反對。尤其她認為大形的推理幾乎是無懈可擊的。
她只是感到應當用心整理一下思緒。但是,她需要時間。也許過一段時間她也會走到大形部長作出判斷的思路上來的。
水江決定從吃晚飯的6點半開始就哪兒也不去了,飯也端回房間來吃。在這之前,她想先洗個澡。大形部長也回自己的房間去了。
水江進了浴室。這是一間帶化妝檯的全新的浴室。在寬大而浴水滿滿的浴池內,水江把治帽戴在頭上,裸身沉入了水中。望著水中自己那白如凝脂的玉體。她感到十分安心。
但是,她的思緒馬上又轉入到紫乃原的自殺論上來了。她閉上眼睛,腦子不停地飛轉著,意識逐漸集中到了一點上。
首先是紫乃原死亡現場。
他死在大洋游泳俱樂部的游泳池邊上。但這個地點當然不會是他的本意,會不會是被誰綁架到那兒的呢?當然,也並不排除是有人騙他去的。還有,打算自殺的紫乃原,也可能是一個人走去的。
接著就是兇器雕刻刀。
如果說那把刀不是紫乃原有意帶去的,那就是什麼人帶去的。如果是後者,那麼就一定是什麼人殺死他的,當然這刀也就應當成為兇器了。
但是,這把刀與紫乃原並非沒有關係。它是志方綾子送給他的。因此,這把刀就是他本人所有的了。
因此,只能這樣認為,是紫乃原自己把刀帶到那兒去的。這樣一來,這把刀就不能說是殺人兇器了。
於是,也就可以解釋成:紫乃原拿了屬於自己的刀,自殺了。
再一點就是那把刀的去向。
如果這把刀不在現場,當然可以認為是兇手做案後帶走了它。但是,如果是紫乃原自己&ldo;使風&rdo;的,那就不可能把它&ldo;帶走&rdo;或是隱蔽到什麼地方。
如果的確是兇手所為,他會在殺死紫乃原後把做案工具帶走,這是最基本的常識。
但是,這把刀卻是在現場發現的。它沉入了游泳池池底,也許是在水中離開了紫乃原的手沉入池底的。
刀上只查出了綾子和紫乃原的指紋。當然,作為禮品,綾子的手紋印在上面是肯定的。而且,綾子有&ldo;不在現場證明&rdo;,她沒有到過游泳池。
剩下的指紋就是紫乃原本人的了。也就是說,是他本人握過這把刀。
再接下來就是他的死因。
紫乃原無中毒反應,死因系失血過多導致全身衰竭而死。這一點,是由於刺傷所致。
如果有全身多處刺傷,或自己夠不到的背部有刺傷,是謀殺絕對無疑。
然而,全身共有的三處刺傷,均在身體正前面。左胸兩處,不深,也沒有刺中心臟。
致命一刀在頸部的頸動脈三角處。刀刺中了此處,並刺斷了頸動脈。左胸和頸動脈處,均是自己可以刺到的部位。
可以說,自殺論能成立了。而且,左胸的兩處刺傷,可以稱之為自殺者所特有的&ldo;猶豫不決狀態下的自傷&rdo;。
最後一點,紫乃原的屍體浮出了水面。
關於這一點,搜查總部從一開始就解釋是兇手行兇後將死者推入水中的,但沒有人認為紫乃原是刺中頸動脈三角時同時落入水中的。
他這樣做的目的會不會是要確保自己必死無疑?會不會是他還想在水江家人面前坦白什麼?這樣做,會因他不會游泳而很快浮出水面的。
紫乃原是個大夫,他準確地切斷了頸動脈。但是,他擔心萬一失敗,便又採取了投河自盡的方式,這就是&ldo;雙保險&rdo;的方式吧?
而且,由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