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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報告庭上,&rdo;桂說:&ldo;我認為這件事我不能專美,因為的確我沒有想到,而是我的朋友,受過法律教育的賴唐諾先生提醒我的。我剛才拿到一張字條,我自己完全驚奇得不知怎麼辦,所以還在消化紙條的含意。不過我得到的概要是:謀殺罪沒有時效,檢察官延遲到任何時間,都可以隨時提起公訴。&rdo;
&ldo;這一點大家知道,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rdo;羅法官說。
&ldo;殺人的罪行,&rdo;桂律師向庭上一鞠躬,平靜地說下去:&ldo;正如下午庭上指示過可分三種。第一級謀殺,第二級謀殺和過失殺人。
&ldo;但是,我們發現法律中很特別的一點規定。過失殺人的起訴時效只有三年。換句話說,殺人罪行三年過去之後,檢察官不能用過失殺人來起訴。本案陪審團已裁決是過失殺人罪。既然法律是如此規定的,又既然被告被裁定的不是一二級謀殺罪,只是超過三年以上的過失殺人罪,所以庭上……|您除了應該立即釋放被告外,似乎沒有別的辦法。
&ldo;當然,大家都知道,起訴過失殺人,最後被陪審團認為是一級,二級謀殺罪的也是有的。&rdo;
羅法官看向地方檢察官。他又看向桂律師。最後遠遠看向我。他的前額蹙成一團,但是我看得出他嘴上浮起了一絲微笑。
&ldo;桂先生,讓我看看剛才遞給你的那張字條。&rdo;羅法官說。
桂律師遞了上去。
羅法官用手摸摸頭。把手伸出去拿自己的刑事法規。他找到要找的條例,仔細看著。
&ldo;地方檢察官對這一點有什麼要說的嗎?&rdo;
歐牟文說:&ldo;檢方對這一個問題,完全沒有辯論的準備,庭上。&rdo;
&ldo;不過,&rdo;羅法官說:&ldo;這個問題好像也不須要什麼辯論。我在這張賴先生寫的紙條上看到,賴先生引用了非常出名的一件案例,就是所謂蜘蛛人案件,兇手住在死者的閣樓上躲了好多年。被告在這件案子是由威克邁代表,也發生了和本案相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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