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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了吧?以前都是每月一萬,有時候你還有應酬,花不掉。”
“這不是多個吃貨嗎?拿著。阿錦喜歡吃海鮮,張嬸兒想吃啥就自己買,都在這生活費裡。”夏洛把兩萬塊錢遞給張嬸兒。
“那好吧。用不掉,張嬸兒給你存著。”張嬸兒習慣了節省。
司徒錦不知道用啥方法,把身份證搞到手了。
而且換了一個名字。羅陽。夏洛不知道他為啥取這個名字。她也沒問。愛叫啥叫啥吧。把事情搞清楚比啥都強。
自從有了身份。司徒錦每天開著夏洛的另一輛路虎出去。
到了吃飯的時候回來。
警局來電話了。說準備後天開庭。
先審譚可兒一案。然後再受理財產糾紛案。
夏洛想,管它那個案子,能有個了結就行。
不然心中總是鬧騰。
開庭這天。夏洛看到譚可兒臉色極差。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如果譚可兒不作妖,她爸還可以繼續經營著她的公司。
她不可能想到去查查到底誰是法人代表。
時間長了。那個公司真容易成為人家的公司。
那時候證據估計都不存在了。
經過開庭審理,取證。雙方律師辯護。
判譚可兒私自佔用他人房屋,根據法律規定。交付一年的房租租金。賠償經濟損失五萬元。
動用私家車。盜用別墅鑰匙。屬於偷盜行為。判處譚可兒一年監禁。
鑑於譚可兒懷有身孕,監外執行。
這跟無罪釋放一樣。有孩子了,要讓人家生下來吧。
譚可兒聽完判決,得意洋洋。
夏洛都沒正眼看她。
法院受理財產糾紛案。是在當天下午開庭。
當夏洛和譚樹人見面時。
譚樹人剛開始還存在僥倖心理。
畢竟他找了很多人。花了很多錢,擺平了證人。
他又找了一個知名律師來辯護。
可是,等到開庭的時候,局勢反轉了。
他最後以佔有它人財產罪被判了三年。把這一年多的公司利潤和損失賠付給當事人。
並且沒收他所購買的車子,房子和存款。
他從一個老總變成了一個窮光蛋。
以前他家條件就不好。
是譚可兒和夏洛要好。
夏洛想要幫助她們家。
結果因為一個“貪”,把德行都忘記了。
司徒錦回了老宅一次。這個宅子是一個獨棟別墅。這個小區以前是個高檔小區。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房子越蓋越高階。他們這個別墅就感覺落後了。也有好多家房子都閒置著。
他看滿院子都是蒿草。以前的魚塘裡面也都是淤泥。
爸媽都不在這裡。他也沒心情進屋去看看。
但是房子多年不住,時間久了就會出現各種問題。物業費照交。所以他打算租出去。
給不給錢都無所謂。關鍵是能給他看房子。等父母老了,萬一想要回來,也有個站腳的地方。
他把租賃廣告貼了出去。
本來交給中介更快些。
可是他煩業務員沒完沒了打電話。
譚可兒懷有身孕,監外執行。
她去找莫家駒。從別墅搬出來。就沒看到過莫家駒的身影。
如今父親進去了。家產也被沒收了。
她只有找莫家駒去他家住。
莫家駒家條件不好。住著五十多平米小樓。
兩個妹妹,一個弟弟。加上他爸媽。還有一個聾奶奶。
七口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