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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記得這幾位的名字嗎?”
林恬搖頭:“不記得了,都兩三年的事情了。”
寧稚點點頭:“沒事,你繼續。”
“在公園,鄒衛勤一直勸我回章育成身邊,說他和章育成保證了,會讓我回頭。我很生氣,我罵他,憑什麼為我做決定?我決定和章育成分開,並不是因為他。他有點煩躁,說自己不想再跟我談了,如果我不回章育成身邊,他也會和我分手。我當時很絕望,也很傷心,就給本科的女同學打了電話。”
寧稚立刻就問:“幾點給女同學打電話?”
林恬想了想,說:“9點50分左右。”
“為什麼會把時間記得那麼清楚?”
“我同學和我本科一個寢室,我知道她十點就得睡覺,打電話過去之前,我特地看了眼時間,見沒到十點,才放心打過去。所以我對時間有印象。”
“繼續。”
“我同學很生氣,讓我把電話給鄒衛勤,她要和鄒衛勤說話,我就把電話給了鄒衛勤。”
“這通電話,他們說了多久?”
“說了挺久的,因為我擔心耽誤同學的休息,中間催了鄒衛勤幾次,讓他別說了,但他也希望我同學能勸勸我,就一直講電話。”
“還記得掛了電話,是幾點嗎?”
林恬從包裡拿出三四年前的安卓手機,在最近通話頁面來來回回地滑動片刻,點進一條通話詳情,手機遞給寧稚:“就是這通電話。”
寧稚一喜,立刻用手機翻拍。
她看著上頭顯示的通話時間:“通話時間是案發當晚9點46分到10點27分。而10點到10點20分,是章育成的死亡時間,也是你翻供作證鄒衛勤離開的時間。但這通電話,僅能證明你跟同學在此時間段透過電話,並不能證明當晚跟她通話的人是鄒衛勤。除非這位同學願意出庭作證。”
林恬為難道:“時間過去那麼久了,她不知道還記不記得。”
寧稚把手機還給她,說:“明天我會跟這位同學聯絡,具體等我和她見面了才知道。”
林恬把對方地址發給寧稚。
翌日,寧稚從廣東趕回香州,見到了林恬的這位同學。
如林恬所料,對方已經完全忘記了那天晚上和鄒衛勤透過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