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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周煜成的評價是:陰險狡詐,砌詞狡辯,漏洞百出,推卸責任。
蔣有福的評語則是:沒有一句實話。
蔣笑笑的材料上寫著:你不無辜。
材料不能再還給他們,但是評語可以讓保衛同志帶過去。
四個人都如喪考妣,頓時就明白,這事過不去了。
傍晚,鑼鼓喧天,批判大會再次舉行。
說要批倒批臭,就要批倒批臭,這幾個人一天認識不到錯誤,批判就一天不會停止!
群眾們都喜氣洋洋的,為了鼓勵大家來參加這種批判會,大隊會提前一個小時收工,讓大家有時間趕過來。所以群眾們對於這種事才不會那麼反感,就當跑了一段路去公社看個露天電影了。
十里八村的親戚們還能借機見個面,看看對方過得好不好,聊一聊附近村子的八卦,比趕大集還要熱鬧。
今天晚上接受批判的,多了一個郭豔芬。
中午的時候,那位調查同志就查清了,蔣有福和前妻離婚是在1951年10月,有離婚登記為證,蔣笑笑在1952年3月就出生了,有戶口登記為證。
所以,作為蔣有福的罪證之一,郭豔芬被帶了上來。
她兩隻眼睛都哭腫了,整個人狼狽不堪。
昨夜受了整夜驚嚇,今天上午也沒有過好,中午就被抓了。
被抓的過程也不是什麼秘密,一路有很多人看著她幸災樂禍,還有人衝她吐口水,罵她不要臉,還有很多難聽的話,郭豔芬的心態差點就崩潰了。
是差點,沒有真的崩潰。
大概從內心深處,也知道自己早年間做的事是見不得人的,在特定環境下被揭露出來,一定是千夫所指。
但是她同時也認為,這也不算什麼要命的事,如果她真的把臉面看的重要,她當年也就不會勾引蔣有福了。
臉面沒什麼要緊,日子過得舒適才最重要。等這件事過去,她會繼續想辦法過上好日子,把今天這些罵她的潑婦踩在腳下。
這些人就是嫉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