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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人家是已經和離的媳婦兒,本不屬於這個家了。
她拿命換來的銀錢,她有處置權,就是她拿著這些錢,想出去自立門戶,寧家也說不出什麼來。
大輝朝比前朝進步不少,這沒有丈夫和父母的女人,是可以申請自立門戶的。
不過,因為這樣的女戶,都是不打算再嫁的寡婦或者老閨女,這對人口增長不利。
因此朝廷雖然同意這樣的戶籍存在,但也規定,立女戶必須交重稅。
一口人交三十兩銀子,或者三十貫銅錢。
本朝在官方那裡,一兩銀子兌換一貫錢,也就是一千枚銅板。
但在民間,私下裡兌換,是一兩銀子兌換一千零五十枚銅錢,而官銀,因為成色好,可以兌換一千一百枚銅錢。
三十兩銀子,可不是一筆小錢,加之女人受前朝餘毒影響頗深,這嫁人生子是必須的。
因此本朝雖有這個規定,立的女戶並不多。
寧老頭在想周越,周越也在思考這件事。
她很想拿這筆錢去治寧老頭的腿。
她之所以很想救助他,是因為心裡的一個秘密。
也可以說是一件不能被提起的傷疤。
前世周越出生在一個偏遠的山村,她上面有兩個姐姐,她作為家裡的第三個女兒,很不受待見。
自出生起,她就是被嫌棄的那個。
奶奶一度想把她扔了,或者送人,甚至賣掉。
但都因為一些原因沒有做成。
後來她的姥爺聽說了此事,從更偏遠的山村裡一路走過來,強行抱走了尚在襁褓中的她。
姥姥早已去世,因為這件事,周越的親爹親媽都不怎麼跟姥爺來往了。
姥爺也是個木匠,他的一條腿,因為早年的一個事故,瘸了。
他拖著一條殘腿,挨家挨戶的替外孫女討奶喝,艱難養大了弱小的周越。
並在她三歲那年,拿了打製好的四把椅子做謝禮,請村裡的老教師給孫女取了個好名字叫周越。
這在農村裡一眾叫花,叫珍,叫招娣領娣的女孩子中,她的名字鶴立雞群,很是打眼。
再後來,她因為天資聰穎,學習刻苦,考出了那座大山,然後去了城裡工作,成家。
而姥爺,卻很老了,併為了周越不受親爹媽的騷擾,堅持不肯搬到城裡跟外孫女一起住。
她呢,也很煩道德綁架的親爹媽,還有姐姐和弟弟他們,連帶著,故鄉也不怎麼願意回去了。
雖然她每年都寄了很多錢和東西回去,但這些冷冰冰的東西,怎麼能安慰老人家的思念之苦呢。
最後,當她收到姥爺去世的訊息,是在姥爺下葬後的三個月了。
她差點連七七都沒趕上。
她拿著村裡的老教師給她寫的信,哭得昏天黑地。
愛人嚇壞了,忙開車帶她回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