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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大娘道:&ldo;民婦沒有謀殺親夫,大人讓民婦如何承認?&rdo;
許大人道:&ldo;你若是不承認,本官就把這些刀都拿到太陽底下去曬,若是引來來蚊蠅,那必然是沾過血的。&rdo;
公孫大娘道:&ldo;請大人明鑑,民婦酒樓後廚的這些刀每日殺雞宰鴨,哪有不沾血的?可若是人血,那真是萬萬沒有。&rdo;
幼薇心想,公孫大娘好機敏,三言兩語就把嫌疑洗脫得差不多了,只是這個許大人恐怕是想早日抓到兇手交差所以才這麼死咬著她不放。其實腳有六趾的人又不會只有公孫長滿一個人,既然沒有動機又找不到兇器,看這個許大人和邢捕頭還有什麼本事。若是在21世紀就好了,隨便去做一個血液鑑定測試,就知道刀上究竟有沒有沾過人血。而且案發地點和分屍的地點估計他們也沒找到,說了這麼多隻是見公孫大娘是個婦人,說不定一害怕就招供了,或者還存著想要屈打成招的心思。如果懷疑是公孫大娘做的,同理,春日宴的後院和後廚每天那麼多豬牛羊魚蝦雞鴨鵝,各種鮮血混雜在一起,哪裡分得清誰是誰?
許大人突然喝道:&ldo;大膽賊婦人!徐二因為貪戀美色、覬覦錢財冤枉你,你公公婆婆和族人因為害怕家產旁落而冤枉你,可是這些人證物證樁樁件件,不是你三言兩語就能撇清幹係的!徐二對天發誓見過你與一儒生打扮的人過從甚密,你還親口向他承認那是你的夫君,這便能證明公孫長滿他不久前回來了,而且你們已然相見。這碎屍左腳有六趾,這麼巧,公孫長滿左腳也有六趾。殺人分屍之人一定是善用刀具的行家,你是相州城裡最有名的大廚,這一切難道都是巧合?都是別人在誣告你?&rdo;
公孫大娘被這一陣怒喝嚇得瑟縮在一邊,磕頭如搗蒜,只是不停地說冤枉。
許大人道:&ldo;看來不動刑你是不會招了!來人!&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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