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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斯曼帝國時期,就文學體裁來說,詩歌仍是主要體裁,而散文僅在宗教學、法學和史學等領域有所發展,至於小說和戲劇直到19世紀才從歐洲引進帝國。詩歌是阿拉伯‐伊斯蘭文學的主要體裁。一些詩歌稱讚某部落,某宗教,或者某潛在的贊助人;一些詩歌則嘲笑詩人的對手;另一些詩歌則喚起對安拉的敬畏或者抒發在傳奇經歷後的興奮之情;更有一些詩歌讚頌愛情、酒和安拉,有時可能讚頌以上三種。阿拉伯人擅長詩歌,詩歌是阿拉伯人最重要的文學體裁。查希裡葉時代,各個部落的詩人往往匯聚在歐卡茲集市,舉行賽詩會。那時的詩歌,分為稱作麥格圖阿的短詩和稱作格綏達的長詩。詩歌的內容,主要是誇耀部落的高貴譜系,稱頌部落的徵戰業績,思念情侶和誹謗仇敵。麥加克爾白神殿牆壁上的7首&ldo;懸詩&rdo;,被視為阿拉伯詩歌的精品,代表了查希裡葉時代阿拉伯詩歌創作的最高成就。伊斯蘭教誕生初期,宗教的熾熱情感和聖戰的狂潮使阿拉伯人似乎忘卻了自己的詩歌,詩人的地位急劇下降。倭馬亞王朝建立後,詩歌創作再度興盛。在希賈茲的兩座聖城,歌舞昇平,娛樂成風,愛情詩頗為盛行。阿拔斯王朝前期,阿拉伯人傳統的詩歌風格在伊斯蘭世界仍然佔據主導地位。後來,由於異族文化的廣泛影響,伊斯蘭世界的詩歌創作開始突破阿拉伯古詩風格的界限,新的詩歌形式漸趨盛行。
散文是伊斯蘭文學的另一重要體裁。伊斯蘭教的經典《古蘭經》系先知穆罕默德在610‐632年傳教過程中陸續宣佈的&ldo;安拉啟示&rdo;的匯集,它確立了伊斯蘭教的基本教義、基本功修、倫理道德和教法律例,反映了7世紀早期阿拉伯半島希賈茲地區的社會狀況與伊斯蘭教曲折的傳播過程,同時也是第一部韻體散文的阿拉伯文典籍,兼具文學性、宗教性和史料性。《古蘭經》風格質樸,語言簡潔,氣勢宏偉,意境奇妙,抑揚頓挫,娓娓動聽,堪稱阿拉伯散文的典範佳作,甚至西方的基督教學者也對《古蘭經》的文學價值多有稱道。阿拔斯時代,刻意追求辭藻華麗和風格優雅成為伊斯蘭世界的文學時尚,具有波斯文學之濃厚色彩的藝術散文逐漸風行。
奧斯曼帝國文學的主要成就集中表現在宮廷詩歌方面。奧斯曼帝國的宮廷詩歌竭力模仿波斯風範,甚至一度流行用波斯文作詩,刻意追求每對句子甚至全詩押韻,主要形式包括:魯巴伊(rubai),只有4對句子;加澤爾(gazel),包含4‐15對句子;卡西德(kaside),包含15對以上句子;米斯耐維(snevi),長詩。&ldo;正如在科學方面阿拉伯人被認為是模範一樣,在詩歌方面波斯人被認為是模範。模仿波斯人被認為是有教養的人值得做的唯一的事情。奧斯曼人以其特有的徹底精神從事于波斯詩的研究。在用語言學闡明波斯經典作品方面,他們的成就是卓越的&rdo;。[5]
自13世紀的霍加&iddot;德哈尼(hoca dehani)起,土耳其宮廷文學特別是宮廷詩歌的神秘色彩趨於淡化,開始強調歌頌旖旎景色、追求美酒愛情和讚揚上流社會。不過,在這一時期,民間文學表現更為活躍。著名的神秘文學家包括魯米(jalāl ad-d uhaad rui,1207‐1273年),他首創土耳其民間文學的神秘主義原則;其子蘇爾坦&iddot;維列德(sultan veled,1227‐1312年);尤努斯&iddot;埃穆瑞( ere,1238‐1329年),等等。在13世紀出現一位享譽世界的民間文學家,特別擅長講述幽默詼諧的民間故事,埃及人稱其葛哈,波斯人叫他摩拉&iddot;納斯勒丁,而土耳其人將其命名為納斯勒丁&iddot;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