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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鬼》作者:殺我三萬裡
簡介:
今晚去小摸了一把,收穫三千八百塊。零頭我沒拿,留給主人當路費。
我是個夜間工作者,偶爾白天也上工,工作時間很自由,關鍵看經濟上困不困難。
經濟上有困難了,我就去幹一票摸一把,經濟上寬裕,我就懶洋洋的什麼也不幹。
別以為我是個懶散的人,其實我很謹慎。做我這一行的,不謹慎不行。
稍微粗心大意點,就會被請去吃國家糧,據說還得幹手工活,洗澡都不帶隔間的,沒任何隱私…
第1章 撞鬼一
今晚去小摸了一把,收穫三千八百塊。
零頭我沒拿,留給主人當路費。
我是個夜間工作者,偶爾白天也上工,工作時間很自由,關鍵看經濟上困不困難。經濟上有困難了,我就去幹一票摸一把,經濟上寬裕,我就懶洋洋的什麼也不幹。
別以為我是個懶散的人,其實我很謹慎。
做我這一行的,不謹慎不行。稍微粗心大意點,就會被請去吃國家糧,據說還得幹手工活,洗澡都不帶隔間的,沒任何隱私。
我不喜歡吃國家糧,更不喜歡幹手工活,所以辦事兒非常謹慎,從不留下任何線索。我所說的不留線索,是指不給警察留下線索。有的同行非常厲害,只循著我的味兒,就能順藤摸瓜找到我。
我一直覺得賊比警察厲害,我指的賊,是頂級的賊,不是那種公交車上的扒手。那種公交和鬧市裡的扒手,我看不上眼,因為他們偷的都是普通老百姓的小錢。我信關二爺,從不偷普通百姓,只偷貪官奸商和壞蛋,偷之前先探查一個月,查查要偷的物件究竟是什麼樣的人。
我比私家偵探查的都精細,以保證自己不會偷錯人。
我偷東西有偏好,只喜歡黑吃黑,我覺得這樣就不算是做壞事,關二爺就會保證我長長久久平平安安。
當然,我這純屬心理安慰,我絕對不是個好人。好人不會當賊,只會傻不愣登的被壞蛋欺負和壓榨。
有了錢,我心情很不錯,想先去吃點兒東西溫暖溫暖我的胃。
我在夜市溜達了一圈,想在小市燒烤攤上吃些燒烤,可人太多了,擠不到地兒,我只好回了家。
時間還不到十二點,小區那家新亞新餐館應該還沒關門。
我找到名片,撥通餐館的外賣電話,“喂,你好。”
“你好,這裡是新亞新餐館。”餐館小姑娘聲音挺甜的,聽著特別舒服。
“哎,你好。我四號樓一單元二零二,給我送一份鍋包肉,一份糖醋里脊,一份老醋木耳,再來兩碗米飯,再給我帶兩瓶可樂上來,百事可樂,不要可口的。”
那邊停了幾秒鐘,“是四號樓那個麼?”
“對啊,四號樓。”我加大了音量,怕她聽不清楚。
她又停了幾秒鐘,“你們那個樓上有個瘋子,太嚇人了,小張被他嚇到了,不敢過去。要不你過來拿吧,怎麼樣?反正也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