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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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早上送客人去機場,一上車客人就說時間緊請我開快一些,因為他要轉飛國際航班。誰知剛轉過一個彎,前方在施工,車子大排長龍,這條路是上高速公路前往機場的必經之路,沒有別的路可繞行。看到乘客焦急的樣子,我心一橫就上了路肩。剛開了半英里就發現警車追了上來。警察問:“你知道你是在路肩行駛嗎?”我回答知道,同時告訴警察我的乘客要趕國際航班,我們實在沒有時間。這時警察轉頭向我的乘客核實,並且問我的乘客是否可以出示機票。在警察檢視了機票以後,馬上把機票和我的駕照還給了我們說:“請你開車跟著我。”就回到警車裡,並亮起警燈,拉響警報。然後繞到我前面帶著我們開過塞車路段。我的乘客趕上了飛機,我得了一筆豐厚的小費。
——四眼貓
我第一次被美國警察逮個正著那是前年夏天的事。那是個禮拜六的晚上,我到芝加哥西南郊的一個華人教會佈道,十點多鐘後,佈道會結束了,我就順著355號高速公路開車回家。那個教會的孔先生正好順道,我帶他回家。
車上高速公路開了還不到三分鐘,我就發現後面有一輛車開著大燈對準了我的車。誰這麼沒禮貌,我心裡想。不理他,繼續開。不一會兒,有個警車的燈在我車後面一閃一閃的。怎麼回事,我大驚。孔兄回頭看,說,範弟兄,是跟我們的警車,別慌,快停到路邊。
我急忙開緊急事故燈,換了兩個車道,停到了路邊。我問孔,我也沒超速啊,怎麼回事?他勸別急,安心等著看警察說什麼。
我們倆都默默地禱告。
警察來到了我的車窗前,對我說,對不起,先生,請把你的駕照和汽車保險單給我。我給他了,然後問,警察,這是怎麼回事。他說,你車子沒有買一個標籤。我沒有聽懂,就問孔,是什麼東西?孔告訴我,一年需要買一次的一個小標籤,貼在車子的後面。
我記得我買了,就對警察說。先生,我買了啊。
他說,沒有。我剛才在跟你車子的過程中,已經在電腦上查過了。
真的嗎?我問。是的,這個小夥子笑了。然後叫我坐在車裡等他。孔說,沒有事,不用擔心,我也出過這樣的差錯,只要補交錢就好了。
過了十幾分鍾,警察拿一個寫好的單子給我,他先告訴我,不必擔心,這不是大問題,你按照這個網址趕快付錢,上電腦用信用卡付賬最快。接著他說,你在某月某日某時要到這個法院來,拿著你的付賬證據給法官看。如果你幸運,不會罰款。你的駕駛執照他會還給你。但是,你最好帶上一些現款,準備被罰款。
帶多少錢?我問。50就夠了。帶100元吧,保險,他說。然後這位警察又告訴我,你住在北邊,對這裡的路可能不熟悉,到法院,你最好走這條路,然後拐那條路,看到一個大跑馬場時,法院就在跑馬場的對面,門前有停車場。一定要提前趕到。
法院好找嗎?
放心吧,你不會迷路的。
謝謝你,警察先生。
祝你好運。
回到家裡已經將近12點了,我和妻子立即按照警察給出的網址,上網付款,十分鐘解決問題。
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半個月前,我開車到附近的一個城市去演講。剛從車上下來,一位五六十歲的美國兄弟對我說,兄弟,你的車子上沒有貼一個標籤。我說了聲謝謝,就匆匆進去演講,回來後一忙,就把這個提醒忘到腦後了。
沒話說,已經警告在先了,但我沒有放在心上。
半個月後,我拿著付款收據去法院。法官看了一眼收據後說,OK,沒事了,你拿駕照回去吧。
這是我在美國第一次被警察逮著,還挺幸運的。不幸的是,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那是另一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