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既不認識這馬,也不認識馬上黑衣的少年。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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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同黎宵講起孃親的事情,其中當然也包括了那被弄丟了的枇杷。
可能因為,我並不覺得這有什麼好說的,就連我自己當初其實也沒能真的難過幾天——此際若不是因著這漫天大雪,刻意回想起曾經的種種,我應該是早就忘了的。
再者以黎宵動不動揮金如土的性子,恐怕也不會覺得幾枚半生不熟的枇杷有什麼好念念不忘的。
所以,我只是同他說,我住的那個村子叫南村。
這名字沒有什麼特別的典故,只是剛好在地勢劃分上,南村處於那一片村落聚集地區的最南邊,才會因此得名。
——就好像,我叫做枇杷,也不過是因為我家院子角落裡生著一棵野生的枇杷樹。
都只是叫著方便、順口而已。
我從小隻知自己住的地方叫南村,與此相對應的,應該還有至少東、西、北三個村子,這樣的村子在附近只會多不會少。
但我從沒有真的前往其他村子看過,倒是偶爾會有別的村子的人來我們村串門。那些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其中不乏和我一樣大的孩童,因為好奇而在籬笆圍起的院牆縫隙間好奇張望。
而我只是靜靜坐在枇杷樹下,偶爾遠遠看上一眼,又將視線移回到眼前的樹或是手中的麻繩上。
我不好奇,也不會因為他們的好奇而有所動容。
我在還沒有對自家所在的這個地方有更多的瞭解之前,就自願離開了家鄉。
除了南村這個名字,沒有留下更多的印象。
它屬於哪個鎮,哪個縣,往上再數又會屬於哪個省城……對此,我一無所知。
但是大概知道那是一個南方的村落,因為我聽開船的夥計說,載著我們一群人的船是自南往北而來的。
黎宵聽著我寡淡無味的講述,沉默片刻。
像是忘了他原本出現在這裡的目的,是為了關好這扇我沒能關上的窗戶。
不過,我望著他不知何時裹在身上的厚厚皮草,在燃著炭火的房間裡晾了這麼一段時間,表面的溼冷褪去,毛茸茸軟乎乎的樣子,看著就很是暖和。
窗子是上下開合的小窗,總共那麼大點地界,我們一個兩個的探頭往窗外看,難免要擠在一處。
當然要論先來後到的話,那一定是作為後來者的黎宵在故意將我往角落裡擠。
“所以,為什麼不是地瓜呢?”黎宵突然冒出一個沒頭沒尾的問題。
我扭過頭,透過那不知什麼動物身上剝下的銀白色皮毛,看著那張在瑟瑟寒風中越發顯得唇紅齒白的面孔,有些莫名其妙。
“什麼地瓜?”我反問。
“你不是喜歡地瓜嗎?喜歡到魂牽夢繞,連做夢都在地裡烤那個東西。”黎宵說得理所當然,讓人很難懷疑他突然提起這一茬究竟是不是因為記仇。
“比起從沒有吃到過的枇杷,你好歹還知道地瓜是個什麼味道。還是說,你也是那種會覺得沒有吃到過的東西才是最好的白痴?”
我實在不理解,一個人喜歡吃什麼和他自己叫什麼,這二者之間能有什麼必然聯絡。
總不能某個人愛吃豬肉就管叫他豬腿、豬蹄或者豬耳朵吧。
再說,外號是別人給起的——一個人都未必能管的住自己的嘴,又何談去改變別人想要說什麼。
誰知,聞聽此言的少年卻露出了一臉贊同的神情。
從毛茸茸的披風中伸出一隻手,哥倆好似的拍拍我的肩膀。
抬手時,指尖無意間碰到我的耳後,冰得我下意識地瑟縮了一下。
黎宵的手也太冷了些,明明身處溫暖的室內,厚厚的皮毛跟包粽子似的直圍到下巴頦。
……怎麼還能冷成這樣。
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