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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長寧手裡有倆銀吊墜,明天要帶給紀然一個。
吊墜一模一樣,端水端得明明白白。
季媽媽一聽急了,她還沒有開啟盒子看,但首飾本就是生活中最不需要的東西,而這個金店是出了名的工藝好價錢高,他們家為了開店,已經挪用了給季長寧攢下來上大學的資金,店還沒回本,怎麼先奢侈上了呢?
「不行,老季,發|票在嗎,你明天趕緊退了去,我要這東西幹嘛?浪費錢。」
季爸爸將醃菜罈子用水封口,防止空氣進入,他洗洗手擦去水,環著季媽媽的肩膀走進臥室,低聲道:「阿青你先別急,你看看喜不喜歡,要是不喜歡,我馬上退。」
眼看著妻子要生氣,季爸爸包著季媽媽的手將盒子開啟,露出裡面靜靜躺著的銀鐲,緩緩說道:「咱媽以前送你一個這樣的鐲子,你為了給我治病賣了,還有個金項鍊和金鐲子,我以後啊,一件一件給你買回來。」
他說的「咱媽」是指岳母,季爸爸跑過很多金店銀樓,現如今已經不流行誇張的鐲子,只有商場那一家金店有類似的繁花似錦鐲,季爸爸很怕自己買不到。
好在,並不晚。
季媽媽感受到自己的手指在輕顫。
當熟悉的鐲子再次出現在自己面前時,相隔了十年光陰,病重的母親在彌留之際,將手上已經氧化的鐲子戴到她的手腕上,希望女兒的日子能像鐲子上的圖案一般繁花似錦,奈何命運無常,那些寄託了相思和祝福的首飾,被她一件件賣出,只為家庭換來一個看得見的未來。
真能換來嗎?當時年紀尚輕的季媽媽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愛家人,所以拼命工作,瘦弱的肩膀在頃刻間化為棟樑,去支撐搖搖欲墜的家。
一撐,就是十年。
十年啊,足夠季媽媽習慣手腕上再也沒有東西可以讓她撥弄,足夠她在忙碌中忘記母親的叮囑,可午夜夢回,她看見年輕的自己,手腕上銀鐲在光下閃爍,耀眼灼目。
季媽媽沒有想到,連她自己都忘得一乾二淨的東西,竟然還有人記得。
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
十年來的愁緒與迷茫,在季媽媽嘴邊化作一句話:「給我戴上。」
「哎!」季爸爸將鐲子戴到愛人手腕上,展開一個笑容,「真好看。」
他自認是個沒有擔當的人,對不起愛人,對不起孩子,對不起家庭,只能在消沉中勉強餬口度日,用稱當上還可以的手藝為家裡人做頓飯,看到家人滿足的神情,是他最快樂的時刻。
人啊,總是想被需要。
季爸爸太想被需要了。
燒傷之後,接連的打擊讓他更加在意別人的眼光,只有家人和家庭才是牽引他的錨點,而妻子的包容、孩子的早熟,都讓他在無形中產生一種挫敗。
他是不是……太拖後腿了?
這個家如果沒有他,會不會過得更好?
於是當季長寧說出「自己開店」的想法時,季爸爸內心一半是止不住的火熱,另一半則是一灣冰層下的冷水,家裡本就困難,萬一生意不好,白白賠錢怎麼辦?寧寧已經高二了,再過一年高考,孩子沒錢上大學怎麼辦?
難不成要去求助孩子曾經的養父,去求助他們曾經的養女,去求助紀家嗎?
是的,紀家是好人,然然是好孩子,但季爸爸不想因為自己的無能而給別人新增負擔。
天人交戰尚未結束,季媽媽雷厲風行地把銀行卡放在季爸爸面前。
男人帶著破釜沉舟的力氣,彷彿背負一座大山,好在,結果不錯。
算完帳後,季爸爸想,他要慢慢的,把以前丟失的東西,一點一點找回來。
所幸,他還有很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