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你高興太早啦~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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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堡處於耳語森林深處,耳語森林地屬於格倫麥王國,處於王國西南角落。從白石堡出去,一路往東走上2天功夫,就能見到格倫麥王國的城鎮。
名義上來說,白石堡在格倫麥王國境內,而弗米亞,是王國的子民。
當然,只是名義上。
現在,一個自稱是格倫麥王族的‘蟲子’站在弗米亞面前,他自然是另眼相看。
‘蟲子’繼續說道:“對,我叫愛麗絲夏爾,都靈城公爵的第三個女兒。”
弗米亞再次怔了一下,他再次仔細地打量了下眼前的‘蟲子’,足足看了三分鐘,他笑了起來:“愛麗絲夏爾,傳說中都靈最豔麗的玫瑰,嘖嘖,有意思,真有意思。不過,我只聽過你的名聲,卻從沒見過真人。你必須想辦法證明自己的身份。”
話剛說完,剛剛被壓制的食慾又‘騰’地一下罵出來,弗米亞不得不大咬了一口烤兔肉。
他惡狠狠地嚼著,心裡怒罵:“該死的詛咒!”
‘蟲子’高傲地點了點頭:“沒有問題。”
她伸手入兜,掏出一個銀光閃閃的東西:“秘銀懷錶,表蓋上印有夏爾家族徽記不死鳥。懷錶由薩林大師打造,細節無可挑剔,走時也相當精確。”
弗米亞接過懷錶,仔細看起來。
的確如蟲子所言,懷錶做工非常精細,表蓋上,也的確印有一隻張開雙翅,在火焰中浴火重生的漂亮鳥兒。開啟表蓋,可以看見錶盤周圍一圈鑲嵌著細碎的紅寶石,在燈光照耀下,紅寶石熠熠生輝,彷如燃燒的火焰。
看了幾眼,弗米亞‘啪嗒’一聲合上懷錶:“的確是不可多得的好東西。”
“這下你相信了嗎?”‘蟲子’問,聲音有些迫切。
沒想,弗米亞卻還是搖頭:“不夠,證據不夠。懷錶雖然精緻,但世上多得是鐘錶匠,只要有錢就能仿造。我還需要更多的證明。”
蟲子咬了咬下唇,又從衣兜裡掏出了一把匕首。
“我的家族匕首,高等鋒銳術附魔,刀柄上印有太陽王頭像,刀身由燃光鐵打造,不僅鋒利,還能破法。”
弗米亞看了眼匕首,見刀柄上的確刻有一個光頭胖子的頭像。
別看這光頭胖子長得磕磣,但這幅形象卻是廣為流傳,為無數人知曉。這的確是格倫麥王國的先祖,太陽王斯巴克夏爾的模樣。至於高等鋒銳術和燃光鐵材質,弗米亞瞄上一眼,就看出這的確是真品。
這樣一柄匕首,在市場上至少能賣上50金克朗!
“的確是不可多得的好匕首。”弗米亞點了點頭,又大啃了一口烤兔肉,而後用力嚼著,發出‘咯吱咯吱’的咀嚼聲。
兔肉已經不多了啊。
‘蟲子’期盼地看著弗米亞:“法師,那你相信我的身份了嗎?”
弗米亞專注咀嚼著兔肉,保持了近三分鐘的沉默後,終於開口:“昂貴的懷錶,刻有太陽王頭像的匕首,的確是普通人無法擁有的。你的身份肯定不簡單。就算不是貴族,那也肯定是王國裡有數的富商。”
‘蟲子’大鬆口氣:“對對對。那麼,法師,我需要多少金克朗,才能換取自由?”
弗米亞吃光了最後一口兔肉,而後比出一根手指。
“1000金克朗?”‘蟲子’問道。
弗米亞搖頭。
“10000金克朗?會不會太多了點?”‘蟲子’又問。
弗米亞還是搖頭。
“法師,我不喜歡猜謎,你說個數吧。”‘蟲子’臉色微沉,有些不悅。
弗米亞臉露微笑:“不用這麼多,100金克朗就夠了。”
‘蟲子’大喜過望,眼睛閃閃發亮:“100金克朗嗎?噢,法師,感謝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