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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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喜歡炫耀,又基於吸納人才的考量,據說待遇相當好,高層人員直接握有公司股份。
平心而論,林妙倒真沒想到勾搭金龜婿之類的。她自認是老實女孩。除了會讀書外別無所長。相貌嘛,在大學還算美女。真走上社會,跟廣告界爭奇鬥豔的妖精們一比,就成了再平凡不過地鄰家女孩。一路看文學新銳公司吸引她的,還是讓人眼紅的廣告預算,照夏以南的話說:“只要啃下那塊大餅的一個小角,就夠我們吃香喝辣了。”
新銳公司是大,可他們也沒指望吞下所有的廣告啊,只要勻一點點給他們做就行了。人家吃肉,俺們只要撈點湯喝,這要求不過分吧。
好不容易找到“廣告部經理室”,卻發現辦公室的門緊閉著,林妙鬱悶了,難道她好不容易鼓足勇氣上來,竟要白跑一趟嗎?
而且正常上班時間,一個大公司的經理室竟關著門,林妙不信邪,輕輕敲了敲門,裡面毫無動靜。
又敲了敲,還是沒反應。本來想去隔壁左右問問,卻發現隔壁是資料室,其他地辦公室都離這裡較遠,包括廣告部的另兩個辦公室都是。仔細瞧瞧,越發覺得這個廣告部經理辦公的地方挺偏僻的,就像個孤島一樣。
無計可施之下,只好跑到走廊另一頭抓住一個過路的員工打聽,那員工說:“剛還看到歐陽經理去了老總那裡呀,是不是還沒回來?要不你再等等吧。”
“謝謝您,請問歐陽經理一般什麼時候在?”
“這個說不準,你事先跟他約好嘛。”
“我是跟他約了的,只是我坐地車半路上出了點事,遲到了一會兒。”
那人一臉同情地看著她:“歐陽經理最恨別人不守時了,那他估計是不想見你了吧。”
意思就是,那人其實在裡面,只是從會客名單裡把她叉掉了,所以請她吃閉門羹。
愈是這樣,林妙愈不敢走了。如果對方真是因為不滿她遲到故意不見她地話,她能做的,只有等待。一直等到他出來,然後陪笑,道歉,解釋,爭取寬大處理,求歐陽經理賞給她一個“重新做人”地機會。
要是這次就這樣走掉,下次……也根本不會有下次了。就連這次人家答應“接見”,還是夏以南託了一點關係的。
既然決定打持久戰,就必須在夏以南那裡報備。於是林妙先走到一邊給他打了一個電話,把情況簡單說明了一下,讓他先回去。因為自己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面聖”,夏以南又不是她請的司機,怎麼能一直在外面等著。
夏以南聽了她的話,沉吟了片刻說:“正好這附近有一家公司,我以前跟他們有過合作,不如我去拜訪一下,敘敘舊,順便看看他們有沒有新專案。要是他也正好沒事的話,中午就請他吃個飯,反正我們倆也是要吃的。”
“那行,我走的時候再給你打電話。”
彙報完畢,林妙繼續去經理室外“蹲點”。再敲門顯然沒必要了,裡面人不肯搭理,繼續騷擾只會適得其反。
不知道站了多久,經理室的門終於悄悄開啟了。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林妙一直站在旁邊注視著,所以能看出那門是很小心拉開的。
這讓林妙覺得有點奇怪,他們平時在辦公室開門,哪個不是呼啦一下就拉開了,誰會這麼小心翼翼像生怕壓死了螞蟻一樣。奇怪的舉動,讓林妙產生了奇怪的預感:會不會,門裡有什麼重大秘密怕人發現,結果好死不死給她趕上了?
她立刻在心裡譴責自己:我真不純潔,怎麼一下子就想到J上頭去了。廣告界美女以美色征服這位可以簽下幾千萬單子的大集團廣告部經理?嗯,很合乎社會邏輯,潛規則在哪個行業都是客觀存在滴。
可是,鬼鬼祟祟拉開門後,出來的不是滿臉潮紅春意盎然的美女,而是一個長相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