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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賺錢後便中斷了,如今這麼大歲數又重操舊業。哈桑,丈夫的單身漢弟弟,在海關工作,隨著拿回家的錢越來越多,開始計劃爭奪&ldo;一家之主&rdo;的地位。某個冬天,因為害怕付不出房租,他們匆匆忙忙把負責家務雜工的女奴帶去奴隸市場賣了,從此要我接手廚房的活兒、洗衣服,甚至還要我上市集採買。我沒有抗議,沒有說:&ldo;我是幹這種活的女人嗎?&rdo;我嚥下自尊,幹起了所有的活。然而,如今當小叔子哈桑夜裡不再有女奴可以帶進房後,他開始試圖闖進我的房門,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我當然可以馬上回到父親的家裡,但是根據伊斯蘭教法官所言,我丈夫在法律上仍然活著,如果我激怒了夫家的人,他們不僅可以逼迫我和孩子回到丈夫家中,甚至會讓我與留住我不放的父親受到處罰,以此來侮辱我們。說實話,我其實可以和哈桑上床睡覺,因為我發覺他比我丈夫更人性、更理智,當然他還深愛著我。但是,如果我想都不想就這麼做的話,到頭來很可能我不是當他的妻子,真主保佑,而是變成他的奴隸。因為,他們害怕我要求取得我的那一份遺產,甚至有可能拋棄他們,帶著孩子回我父親家,所以他們也不太願意請法官裁定我丈夫的死亡。如果在法官眼中,我的丈夫沒有死,那麼我自然不能嫁給哈桑,也不能嫁給別人,這樣我就被牢牢地綁在了這個家裡。因此,在他們看來,我丈夫的失蹤以及就這樣持續下去的不清不楚的關係是一種不錯的選擇。你們別忘了,我可是在給他們做家務,從煮飯到洗衣服什麼都做;不但如此,其中一個人還瘋狂地愛著我。

對於公公和哈桑來說,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我嫁給哈桑,但要這麼做首先必須要找好證明人,然後再去說服法官。這樣一來,如果失蹤丈夫的血親,他的父親及弟弟,接受了他的死亡,也沒有任何人會反對關於他死亡的宣告,還有如果,只需要花幾個銀幣給證人作證在戰場上看見了他的屍首,那麼法官也會認定這一事實。只不過,最大的問題是我要讓哈桑相信,一旦成了寡婦,我不會離開這個家,不會要求我的遺產繼承權,或是向他要一筆錢才肯嫁給他;更重要的是要讓他相信我會心甘情願地嫁給他。我自然知道如果想在這點上取得他的信任,必須以一種令他信服的態度與他同床,如此一來他才能確定我是真的把自己給了他,不是為了取得他的同意與丈夫離婚,而是因為我誠摯地愛著他。

只要些許努力,我的確可能愛上哈桑。他比我失蹤的丈夫小八歲,丈夫在家時,哈桑就像我的小弟弟,而我也一直以這樣的情感疼愛他。我喜歡他質樸但又有激情的樣子,喜歡他愛陪孩子們玩耍的態度,也喜歡他有時望著我的饑渴神情,彷彿他是個快要渴死的人,而我則是一杯冰涼的酸櫻桃蛋奶。但我也明白得強迫自己才可能愛上這樣一個不但叫我洗衣服、也不在乎要我像個女奴或奴隸般上市場買東西的男人。那些日子,我常常回到父親的家中,盯著鍋碗瓢盆淚流滿面;深夜裡,我和孩子們總是擠在一起,相擁而眠。那段時間,哈桑也不曾給我機會改變心意。由於他不相信我會愛上他,不相信我們婚姻的必要前提將會不證自明,一點自信都沒有,因而總是採取一些錯誤的舉動。他試過圍堵我、吻我和調戲我。他說我的丈夫永遠不會再回來,還說他會殺了我。他恐嚇我,哭得像個嬰兒。他又急又慌,從不給時間來培養傳說中描述的那種真實、高貴的愛情。我知道我永遠也不會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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