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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個土皇帝,有著獨立的軍事建制和獨立財權。國王若是下令國戰,那是必須去的。但自家地盤被燒了,那就是虧自家的。
麥當肯的話很實際。他的領地雖然佔了大斯坦索姆地區三分之二,卻是比較好守的。第一條防線完全可以設在中部偏南的【考林路口】。
然後東南面的提爾之手和西南的達隆郡就會成為擋在前面的炮灰了。
若是阿比迪斯同意,那就不同了。整個大斯坦索姆地區就兩個大型出入口,一個是正北面,連線奎爾薩拉斯的。另一個就是達隆郡正西方的索多里爾河大橋。
真的三家同意,完全可以沿著並不寬闊的索多里爾大橋河口附近佈防,就算做不到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也能以幾千人擋住十萬大軍。
“索多里爾大橋?”
“好!沒問題!”
兩個大佬果斷應諾下來,打仗這種事,當然是越早準備越好。不是普通農民拿起劍就能殺敵的。這需要長達數月的訓練,最好能見過血,這才能成為真正計程車兵。
他們無比慶幸自己是站在麥當肯這邊。
瞥了一眼關在囚車上的那50多個巨魔俘虜,兩人嘿嘿一笑……
告別了兩人,一路穿過安多哈爾領,進入提瑞斯法林地,全程花了15天,終於來到了洛丹倫城。
必須承認,人與人之間是有差距的。
城與城之間差距也挺大的。
為了防護需要,斯坦索姆城起先的建造目的就是要塞,所以整座城市大門口建在一個湖邊,需要透過吊橋跨過湖面,才能到達坐落在山谷裡的城市。城市裡不管是層層的城牆和鐵柵欄,還是被高牆包圍的某個角落,都呈現出軍事優先的理念。
而洛丹倫城,儘管是遠遠望過去,看著那些高高矗立,高度甚至超越了城牆的巨大圓錐形尖頂,還有那白玉色的城牆,麥當肯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是一座充滿藝術氣息的美麗城市。
北面是茂密的森林,南面是風景美麗一望無際的洛丹米爾湖,洛丹倫城看上去真是美不勝收。
最讓麥當肯沒想到的是,一個英俊瀟灑、即將過期的金髮正太,咳,騷年,竟然帶著人離城五公里等候著他。
原來死鬼的久遠記憶湧上來,看著對面張開雙臂的某人,麥當肯壞笑著大聲道:“真是很久不見!我愚蠢的歐豆豆喲(此話被翻譯成洛丹倫語)!”
阿爾薩斯米奈希爾王子一僵,一面生無可戀,全身彷彿觸電一樣輕微抽搐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