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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真是很喜歡吃肉,尤其是喜歡吃雞肉,我給他帶的靈雞永遠是最後吃的,他說:「好吃的都要放在最後吃,喜歡的人也要放在身後保護著,染染,林林好喜歡你呀!」
這傻子,誰對他好,他就喜歡誰。我並未放在心上,每個人都可能得到別人的喜歡,我謝染沒有資格,這傻子喜歡的不過是我給他做的飯罷了。
但卑微如我,卻也仍覺得歡喜。
「我見你喜歡吃這雞肉,那我以後就多給你帶點雞肉過來,但其他肉你也要吃,要營養均衡。」我當凡人時,爹孃就常說家裡沒甚吃的,我沒營養長得瘦小,那時我不甚懂得爹孃的話,糙米飯也吃得香。現在看到這傻子,我才懂他們的關愛,「知道不?不準挑食!」
一百三十斤傻乎乎的點頭,說:「林林知道的!染染也吃,染染瘦,也要長肉肉!」
我確實瘦,幾次下山,遇見的凡人,但凡是開餐館的,都會招攬我進去吃飯,覺得有生意。
我有時候還偶爾挺喜歡我這纖瘦的身材,因為看著像仙風道骨的修士,而不是合歡骨。我有時候也不喜歡這纖瘦的身材,因為如果作為凡人男人,這便看著不能撐起一個家。
傻子把包子遞給我,我掰開成兩半,毫不客氣的吃了,好吃!
我想,我對傻子肯定是很喜歡的,我爹孃表達喜歡就是不斷的投餵我,我此時不斷投餵傻子的行為,肯定也會喜歡他。
好在我靈丹不少,靈石也有,而靈雞極為便宜,因繁衍快長的迅速,一次繁殖能有幾十隻,仙雲宗上出售靈雞的價格非常低廉,甚至趕上好時候還會買一隻送一隻,再不賣,仙雲宗養殖場就要被靈雞淹沒了。
之後,我就比較多的給他帶靈雞,有我靈雞妖獸肉等帶靈力的食物餵養,傻子的身體真的好了很多。除了吃的,我還給他帶了許多衣服,他身量和殊亦諶差不多,我就比對著殊亦諶的身材給他做衣裳。
我已經知道了,他是個被人救起來的傻子,身上有傷。我猜他應該是凡間落魄的王公貴族,不會是修士,因為他體內沒靈力,可能被山匪搶劫或者對家陷害攻擊而淪落到此。
他沒衣裳換,也沒有吃的,帶著點肉餡的饅頭是他能吃到的最好吃的食物。他也沒住的地方,只有一個茅草屋,他也沒朋友,唯一一個喜歡他的對他好的便是我,他最愛待的地方就是桃林,因為那裡有我,那是我們約定好的地方。
這麼一個傻子,我能允許他過這麼差的日子?
那時,殊亦諶對我差不多是不見了。和一百三十斤第四次見面時,我就拿出了請煉器師煉製的房子,不算太大,只是凡間的普通小院,一個房間,一個大堂,一間廚房和廁所,還有一個雜物間以及一塊巴掌大的院子。
我是合歡骨,肯接我單子的只有剛練手的煉器師,好在我的要求不高,只追求住,並不追求防禦,否則可能還煉製不下來。
房子拿出來的那瞬間,一百三十斤直接瞪大了眼睛,嘴巴張得圓圓的,「哇!染染,好大的房子!你真的是仙人呀!」
在一百三十斤面前,我給自己塑造的形象就是仙人。我好虛榮啊,或許是在一百三十斤面前,我能找到一點存在感,像個男人那樣被人依靠,所以我極不願意被他知道我是合歡骨。
也有可能,是我不想從他的眼中看見對我的鄙夷。因為他再傻,應當也知道合歡骨和妓子沒甚差別。
傻子很喜歡這棟房子,忙裡忙外忙上忙下的收拾,我沒幫他,只看著他像只勤勞的小蜜蜂轉來轉去,心裡覺得很滿足。
多像我想像中的生活啊。
後來傻子實在太累了,也什麼都不會,我方用了靈力幫他,收拾規整。
和傻子在一起時,是我最開心的時刻。只是,天道對我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