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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本顏色微微泛黃,全部用英文書寫。剛巧江歡大學主修英文系,所以除了極個別單詞因為模糊潦草看不懂外,江歡可以很流利的讀懂這本筆記。

筆記主人名叫泰勒斯威夫特,是一名英國人,而這剛好和地球上光明會第一個消失的變異者名字吻合,下邊是其中的部分節錄(已被筆者自動轉換成中文):

shit,我這是到了哪裡?上一秒還在和傑森喝著下午茶,聊起第五大街昨晚發生的趣事,下一秒就掉進了一坨糞堆裡,聖母瑪麗亞。

今天我在山上殺掉了一頭狼,我喝了他的血,我很喜歡這種感覺。我感覺自己的身體裡有個東西存在,它渴望殺戮,這應該是我融合掉的那顆種子的原因吧。

今天是我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七天,我終於走出了群山,我在一條大河前發現了一個人類,我殺了他,喝掉了他的血,把他撕爛了。

我發現了一個部落,這裡住著一群原始人,晚上我要抓一個回來。

他們說的話我聽不懂,我殺了他。

今晚一個穿著黑衣服的女人來找我了,很奇怪,儘管語言不通,但她能理解我的意思,我們進行了交流,她安排我住在一個部落後邊的山洞裡。

這個女人是魔法師,她能從手裡變出藍色的火焰,我快被她燒焦了。

種子昨天再一次變異,我的身體更強了,我幾乎完全變成了一頭狼了,我知道,在生物學上這叫返祖。我竟然可以從嘴裡噴出火焰了。但是我的殺戮欲更強烈了,我昨天咬死了一個山頭的動物,並且把他們統統撕爛了,碎肉丟了一地。

~~~~~~~(從這裡,藍色筆跡變成了紅色,估計是鋼筆水用完了,換成了其他顏料)

我再次找到黑衣服的女人,她已經打不過我了,但我還是放過了她,畢竟她是這個世界上第一個懂我的人類。我聽從了她的建議,決定向西走,她說那裡有能講英語的人。

我能駕馭空氣中的風元素了,我想我已經是一個魔法師了,這樣能保證我向西的路程更加順利。

今天,我終於在沙漠裡守到一個地球上來的變異者了,他是個法國人,剛剛覺醒了種子的力量,我吃掉了他,我更強了,看來找到變異者,吃掉他們,是一條變強的捷徑。

我身體裡藏了一個魔鬼,它要吃掉我。my,god!

明天就走,去西方看看能不能解決掉它。

種子正在控制我的身體,它也快要試圖控制我的思想了,也許明天就會的。

筆記到此為止,後邊留下了幾頁空白,江歡慢慢合上了筆記,把它貼身藏好。筆記內容初看離奇,越往後看越添驚悚,此時自己的後背已經被冷汗打溼了。

有著嚴重暴力傾向的狼人泰勒至少變異了五次,到最後身體幾乎被種子奪舍,自己呢?已經變了兩次了,離五次還遠嗎?

田樂那個雜碎變得比自己只多不少,你小子自求多福吧,歡哥狠狠的想道。話說,也不知道他是以何種方式來到這個世界的,一定比泰勒更慘吧,但願吧!一定的!

江歡覺得,當務之急,還是要再找到偉大的大祭司問問清楚的好。

只是貌似有一點尷尬啊。

再次回到大祭司住的屋子,江歡咧了咧嘴角,努力擠出一絲笑容:“婆婆,我又考慮了一下,覺得這個拯救世界的任務我還是可以接一下的。”

對面冷冷的回道:“不為難吧?”

“不難,不難,一點不難。”歡哥趕緊接道。

“看來,你已經知道那個狼人後來變成了什麼樣子了。”

歡哥老老實實的點點頭。

大祭司緩緩地站起身,來到江歡的身邊道:“你跟他不一樣。”

“當初大帝統一了太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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